索引号: | wjj-2025-0009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9-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2024年度 环县妇幼保健院部门决算
2024年度
环县妇幼保健院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环县妇幼保健院是环县妇幼保健机构,主要负责全县妇女儿童的保健服务。承担着全县孕产妇、儿童保健工作,开展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妇女病普查普治、儿童健康检查、婚前医学检查等妇女、儿童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杂症的诊断与治疗,执行着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等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二、机构设置
环县妇幼保健院设有:综合办公室、医务科、门诊部、财务科、护理部、药械信息科、后勤保障科、保健部、手术室、病案室、住院部、检验科、影像科、中医康复科、心电图室、煎药室、妇女保健部、孕产保健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儿童保健部。
环县妇幼保健院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环县卫生健康局。
财政在职职工47人,退休25(已转社保),遗属2人、院聘职工16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情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535.5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13.20万元,增长112.57%,主要原因是本年安排项目增加,预算外资金进行决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535.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9.22万元,占68.98%;事业收入476.36万元,占31.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53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6.07万元,占45.33%;项目支出839.51万元,占54.6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59.22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336.84万元,增长46.63%。主要原因是本年安排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9.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6.84万元,增长46.63%。主要原因是本年安排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9.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19万元,占7.95%;卫生健康支出929.69万元,占87.77%;住房保障支出45.34万元,占4.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46.92万元,支出决算为105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8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5.20万元,支出决算为8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机构改革及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1.76万元,支出决算为92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的预决算差异。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96万元,支出决算为4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的预决算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6.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6.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24万元,增长15.47%,主要原因经费保障人员较上年增加。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3万元,增长93.30%,主要原因是用于单位举办各类妇幼保健相关专业知识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51.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1.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1.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3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8个,共涉及资金363.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4.28%。从评价情况来看,妇幼保健院按照年初与县局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指标任务,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健康服务管理及健康宣传,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通过为农村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提高农村妇女“两癌”早诊早治率;为全县孕产妇尽早、免费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提高孕早期检测率。对全县所有艾滋病、梅毒、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规范提供相应的综合干预措施服务,降低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率;不断增强计划怀孕夫妇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实现孕前优生项目覆盖城乡计划怀孕夫妇,优先对高危计划怀孕夫妇进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逐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贫困地区6-24月龄婴幼儿补充辅食营养补充品(以下简称营养包),确定建档立卡家庭婴幼儿、低保家庭婴幼儿为优先发放人群,普及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与技能,降低项目地区婴幼儿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尽早发现贫困地区新生儿多种遗传代谢病,促进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建立和完善;完成辖区内适婚人群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等8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4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3.13万元,执行数为110.31万元,完成预算的95.7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省列为民办实事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截止4月底全面完成任务,任务数3000人,共检查3022人,其中:农村2822人,城镇200人,完成率100.73%。发现宫颈HPV阳性590人,阳性率19.52%,阴道镜检查455人,检查率77.12%,病理检查196例,检查率98.99%,确诊宫颈低级别病变129人,占65.82%,高级别病变40人,占20.41%,宫颈浸润癌5人,占2.55%。乳腺异常病例331人,发生率10.95%,其中乳腺3类296人,占91.93%,乳腺4类29人,占9.01%,乳腺5类1人,占0.31%,乳腺0类5人,占1.55%,乳腺纤维瘤2人,确诊乳腺浸润性导管癌1人,占0.31%。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截止11月底全面完成任务,任务数3920人,共检查3946人,完成率100.66%。发现宫颈HPV阳性1028人,阳性率26.05%,阴道镜检查784人,检查率76.26%,病理检查321例,检查率94.13%,确诊宫颈低级别病变200人,占62.31%,高级别病变63人,占19.63%,宫颈浸润癌5人,占1.56%。乳腺异常病例463人,发生率11.73%,其中乳腺3类389人,占84.01%,乳腺4类70人,占15.12%,乳腺0类4人,占0.86%,乳腺纤维瘤3人,确诊乳腺浸润性导管癌2人,占0.43%。(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3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7.13万元,执行数为47.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2024年共登记结婚1244对,婚检对数950对,婚检率76.37%,检出各类疾病128人,疾病检出率6.74%。下一步改进措施:(1)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宣传婚育知识,树立文明卫生科学的婚育观念,提高群众对婚检必要性、自觉性、重要性的认识。使结婚的男女双方由“要我婚检”变为“我要婚检”。(2)明确职责,做好服务。做到密切配合,热情服务,共同推进婚前免费医学检查工作的顺利实施。(3)完善措施,加强监督。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对项目实施情况实施跟踪监控和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婚检是预防出生缺陷的第一道防线,有利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有利于男女双方健康和孕育聪慧下一代的必要体检,有利于促进夫妻生活的和谐。(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21万元,执行数为20.51万元,完成预算的88.3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下达任务600对,已完成601对,完成率100.17%,具有风险数120人,风险率10.00%,近三年早孕应随访2452对,随访2443对,随访率99.63%,其中怀孕918对,怀孕率37.44%,妊娠结局应随访1375对,已随访1366对,随访率99.35%。化验室室间质评合格率100%。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健全组织,统一制定项目组织管理模板,建立服务团队,划分责任区域,实施人员分工。二是强化督导考核,落实工作责任。注重绩效考核效果,根据考核反馈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三是加强培训,根据我们项目管理人员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的实际,开展培训。(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4.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3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39万元,执行数为44.44万元,完成预算的75.2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行动,下达任务2446人,完成2446人,完成率100%,对33名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妇所生新生儿免费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使用率达100%。最大限度发现和治疗艾梅乙感染者,有效遏制传播途径,进一步降低艾梅乙传播,新发感染率下降,感染者生存质量持续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以业务和质量管理工作为重点,切实做好日常的业务检查及质量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消除各种质量隐患;健全单位内部相关制度措施;加强医务人员培训。(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5.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72.2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74.97万元,完成预算的74.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用于医院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分级诊疗制度得以有效落实,为医疗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级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0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5万元,执行数为10.39万元,完成预算的98.9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建设亲子活动室,举办托育服务业务能力培训,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入户指导,儿童营养包发放和管理,指导营养包正确喂养。(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7、医技综合楼主体工程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8万元,执行数为5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8.为民办实事“儿童眼健康启明行动”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36万元,执行数为4.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院全面完成各项绩效任务指标,不足的就是单位技术性人才紧缺,卫生院医疗业务用房紧缺、部分医疗设备陈旧,但我们狠抓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医共体建设的技术支持优势,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