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jj-2025-0004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2-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环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
附件1
环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单位预算
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以附件形式上传)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配合拟订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地方性规章和县政府有关规章草案,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定并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以及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依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方案,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督查,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实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措施。
(九)拟订并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协调组织卫生健康领域交流合作与援助工作。
(十一)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中医药及相关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十二)承担全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公众健康权益维护,保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四)指导环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庆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环县卫生健康局内设10个股室,分别为:人秘股(安监股)、规划与信息股、卫生法制和监督股(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医政医管股(健康权益股、卫生应急办)、疾控妇幼股、基层卫生健康股、中医股、宣传科技股(健康教育所)、人口监测与老龄健康股、财务内审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核算中心),机关挂靠(隶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爱卫办、计生协会、健康教育所和卫生应急办。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卫健局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爱卫办和计生协会。
(三)直属事业单位
卫健局直属事业单位2个, 分别是健康教育所和卫生应急办。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收支为机关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预算收入7088.94万元(详见预算公开1、2表),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88.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574.66万元,增长8.8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卫生健康预算支出。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7088.94万元(详见预算公开3表),比2024年预算增加574.66万元,增长8.8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卫生健康预算支出。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4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6963.50万元。
4.农林水支出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4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88.9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574.66万元,增长8.8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卫生健康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63.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628.04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28.79万元,降低17%,降低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缩减县级支出。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6460.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703.44万元,增长12.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项目支出增加。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2个。
2.保障运转经费24个,主要是:村医补助、计划生育补助、其他卫生项目县级配套等。
3.其他项目0个。
五、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4.培训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5.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50.4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2.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环县卫生健康局机关政府采购2025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
8、固定资产占有情况
2024年末固定资产总额为141.71万元。其中:房屋和构筑物107.68万元,设备15.51万元,家具和用具18.52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5年本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无重点项目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5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申报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32个子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2024年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县级部门预算项目1-9月绩效运行工作,包括32个子项目的项目执行、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3.2024年绩效评价管理:我局专项资金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二)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6个,涉及财政支出646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6个,涉及财政支出6460.9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省财政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财政厅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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