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jj-2024-0011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9-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2023年度环县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2023年度环县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环县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推进全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服务资源配置;制定全镇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镇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组织推进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甘肃省药品增补目录,指导落实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政策措施;拟定全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建立完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负责全镇卫生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体系,规范执法监督行为,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医药及相关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承担全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患者权益维护,保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等。
二、机构设置
环县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一个中心两个站,分别设有:预防接种门诊、发热门诊、预检分诊、中医门诊、全科门诊、妇产科门诊中心、药库,药房、收费室、放射室、化验室、心电图室、B超室、中医科、护理部、住院部、公共卫生科、后勤保障科、财务室、医保办、办公室。
1.主要职能: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管理、规范、监督卫生医疗机构,培养、教育卫生人才,积极参与突发事件、重大灾害处置,全面推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2.机构人员情况:2023年底,我院实有在职人数38人,其中正式职工30人,(占编21人,非编8人)。市聘3人,县聘2人,岗位合同工3人(占编2人),遗嘱1人,退休4人(已移交社保中心)。
3.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无人员增减变动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故本表为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为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本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当年各类收入共计1083.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02.96万元,其他(事业)收入280.21万元。较2022年收入788.54万元,增加了294.63万元.增加37.36%,增减变动原因:2022年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录入平台后退回,2023年重新结转指标后收入增加。
2023年,本单位各类支出共计1083.17万元,较2022年各类支出788.54万元,增加了294.63万元.增加37.36%,其中基本支出:471.64万元,项目支出:611.53万元。支出增加原因:2022年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录入平台后退回,2023年指标下达后重新录入支付,致本年支出增加。
本部门2022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实行收付实现制,结转结余为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083.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2.96万元,占74.13%;事业收入280.21万元,占25.8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08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64万元,占43.54%;项目支出611.53万元,占56.4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83.1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94.64万元,增长37.36%。原因是2022年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录入平台后退回,2023年指标下达后重新录入支付,致本年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度我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2.96万元,总支出80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64万元,项目支出331.31万元。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8.80万元增加了314.16万元,增加了39.13%。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晋级调资与离休人员保障支出调整。二是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支出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支出。省级综合改革项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省级定额补助项目等: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共计19.83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32.31万元减少12.48万元,减少39.74%,完成年初预算的60.24%,主要原因是人员保障类支出减少。
2.本年卫生健康支出共计768.17万元,占95.67%,较年初预算数596.87万元增加171.30万元,增加28.70%,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8.70%,主要原因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
3.本年住房保障支出共计14.96万元,占1.83%,较年初预算数15.28万元减少0.32万元,减少2.1%,主要原因是人员保障类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1.64万元,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7.73万元增加83.91万元,增加21.64%,原因是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晋级调资与离休人员保障支出调整。
人员经费:471.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1.29万元,占比99.93%,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5万元,占比0.07%。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金额为238.02万元。我单位共有救护车2辆,价值52.75万元,主要用于院前急救和医疗用途;我单位2023年底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共计2台。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
2023年度我单位的各个财政绩效项目皆顺利进行。绩效项目包含以下几个项目:
1.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调整预算35万元,支付24.5万元,10.5万元未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原因是财政资金短缺,年底支付退回;
2.2023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市级补助资金1.51万元,用于支付单位宣传牌制作0.84万元,支付率55.63%,剩余资金2024年结转后支付公卫临聘人员工资;
3.“甘肃方剂”中药饮片采购资金40万元,支付30万元,10万元未支付,原因为财政资金短缺,年底支付退回;
4.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调整预算资金49.83万元,已完成资金支付,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支付,包括临聘人员工资,单位的公用经费及疫情防控的相关支出;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33.85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支付,临聘人员绩效工资,单位的公用经费及疫情防控的相关支出,支付128.88万元,完成支付92.82%,剩余资金未支付的原因是公卫临聘人员10-12月绩效工资未考核,结转结余资金用于支付临聘人员工资;
5.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4万元,已完成支付。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省级补助项目,调整预算20万元,16.53万元已完成资金支付,主要用于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减轻单位运行压力;退回资金支付3.47万元,未完成资金支付原因是年终财政资金短缺,支付退回;
6.2022年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资金0.44万元已完成支付,主要用于给辖区老年人发放血压计,血糖及试纸条;
7.2023年中央转移支付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调整预算37.48万元,支付37.48万元,已完成资金支付,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补助及单位公用经费的支出,减轻单位财务运行压力;2022年中央转移支付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1.26万元,已完成资金支付,主要用于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减轻单位运行压力;
8.疫情防控专项资金7.68万元,为上年结转资金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物资采购,人员加班伙食费,已完成资金支付;
9.疫情相关工作补助资金共计38.27万元,分别为18.81万元,2.66万元,16.8万元,用于支付新冠疫情治疗期间医护人员的劳务补助,18.81万元,2.66万已完成支付,16.8万元支付8.4万元,支付率50%,未支付原因相关人员工资已从业务收入垫支,剩余资金用于2024年支付相关人员工资。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整体绩效项目完成情况较好,决算的组织,编报审核情况数据真实、完整。可以有效反应我单位2023年财务运行情况。2023年我院财务管理工作在县卫生健康局的正确领导和县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年初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依法治税、努力增强地方财政自我保障能力,深化财政改革,狠抓财源建设,优化支出结构调整,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完成了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环县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推进全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服务资源配置;制定全镇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镇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组织推进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甘肃省药品增补目录,指导落实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政策措施;拟定全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建立完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负责全镇卫生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体系,规范执法监督行为,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医药及相关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承担全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患者权益维护,保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等。
二、机构设置
环县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一个中心两个站,分别设有:预防接种门诊、发热门诊、预检分诊、中医门诊、全科门诊、妇产科门诊中心、药库,药房、收费室、放射室、化验室、心电图室、B超室、中医科、护理部、住院部、公共卫生科、后勤保障科、财务室、医保办、办公室。
1.主要职能: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管理、规范、监督卫生医疗机构,培养、教育卫生人才,积极参与突发事件、重大灾害处置,全面推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2.机构人员情况:2023年底,我院实有在职人数38人,其中正式职工30人,(占编21人,非编8人)。市聘3人,县聘2人,岗位合同工3人(占编2人),遗嘱1人退休4人(已移交社保中心)。
3.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无人员增减变动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故本表为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为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本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当年各类收入共计1083.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02.96万元,其他(事业)收入280.21万元。较2022年收入788.54万元,增加了294.63万元.增加37.36%,增减变动原因:2022年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录入平台后退回,2023年重新结转指标后收入增加。
2023年,本单位各类支出共计1083.17万元,较2022年各类支出788.54万元,增加了294.63万元.增加37.36%,其中基本支出:471.64万元,项目支出:611.53万元。支出增加原因:2022年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录入平台后退回,2023年指标下达后重新录入支付,致本年支出增加。
本部门2022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实行收付实现制,结转结余为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083.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2.96万元,占74.13%;事业收入280.21万元,占25.8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08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64万元,占43.54%;项目支出611.53万元,占56.4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83.1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94.64万元,增长37.36%。原因是2022年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录入平台后退回,2023年指标下达后重新录入支付,致本年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度我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2.96万元,总支出80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64万元,项目支出331.31万元。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8.80万元增加了314.16万元,增加了39.13%。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晋级调资与离休人员保障支出调整。二是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支出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支出。省级综合改革项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省级定额补助项目等: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共计19.83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32.31万元减少12.48万元,减少39.74%,完成年初预算的60.24%,主要原因是人员保障类支出减少。
2.本年卫生健康支出共计768.17万元,占95.67%,较年初预算数596.87万元增加171.30万元,增加28.70%,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8.70%,主要原因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
3.本年住房保障支出共计14.96万元,占1.83%,较年初预算数15.28万元减少0.32万元,减少2.1%,主要原因是人员保障类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1.64万元,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7.73万元增加83.91万元,增加21.64%,原因是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晋级调资与离休人员保障支出调整。
人员经费:471.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1.29万元,占比99.93%,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5万元,占比0.07%。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金额为238.02万元。我单位共有救护车2辆,价值52.75万元,主要用于院前急救和医疗用途;我单位2023年底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共计2台。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2023年度我单位的各个财政绩效项目皆顺利进行。绩效项目包含以下几个项目:1.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调整预算35万元,支付24.5万元,10.5万元未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原因是财政资金短缺,年底支付退回;2.2023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市级补助资金1.51万元,用于支付单位宣传牌制作0.84万元,支付率55.63%,剩余资金2024年结转后支付公卫临聘人员工资;3.“甘肃方剂”中药饮片采购资金40万元,支付30万元,10万元未支付,原因为财政资金短缺,年底支付退回;4.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调整预算资金49.83万元,已完成资金支付,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支付,包括临聘人员工资,单位的公用经费及疫情防控的相关支出;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33.85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支付,临聘人员绩效工资,单位的公用经费及疫情防控的相关支出,支付128.88万元,完成支付92.82%,剩余资金未支付的原因是公卫临聘人员10-12月绩效工资未考核,结转结余资金用于支付临聘人员工资;5. 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4万元,已完成支付。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省级补助项目,调整预算20万元,16.53万元已完成资金支付,主要用于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减轻单位运行压力;退回资金支付3.47万元,未完成资金支付原因是年终财政资金短缺,支付退回;6.2022年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资金0.44万元已完成支付,主要用于给辖区老年人发放血压计,血糖及试纸条;7.2023年中央转移支付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调整预算37.48万元,支付37.48万元,已完成资金支付,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补助及单位公用经费的支出,减轻单位财务运行压力。2022年中央转移支付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1.26万元,已完成资金支付,主要用于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减轻单位运行压力;8.疫情防控专项资金7.68万元,为上年结转资金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物资采购,人员加班伙食费,已完成资金支付;9.疫情相关工作补助资金共计38.27万元,分别为18.81万元,2.66万元,16.8万元,用于支付新冠疫情治疗期间医护人员的劳务补助,18.81万元,2.66万已完成支付,16.8万元支付8.4万元,支付率50%,未支付原因相关人员工资已从业务收入垫支,剩余资金用于2024年支付相关人员工资。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整体绩效项目完成情况较好,决算的组织,编报审核情况数据真实、完整。可以有效反应我单位2023年财务运行情况。2023年我院财务管理工作在县卫生健康局的正确领导和县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年初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依法治税、努力增强地方财政自我保障能力,深化财政改革,狠抓财源建设,优化支出结构调整,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完成了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环县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1).pdf
环县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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