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jj-2023-00040 | 发布机构: | 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生效日期: | 2023-02-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单位
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县政府二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环县卫生健康局。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县预防接种、传染病防制、慢病健康管理等工作业务指导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网络报告、城乡水质监测、预防性健康体检、医疗机构人员培训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内设机构,内设9个股室:人秘股、传防股、计划免疫股,卫生检测股、性艾股、结防股、检验检测股、体检体检股、财务股。现有在职人员30人,离休人员2人,财政供养人总计32人。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1)收入预算
2023年预算收入773.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13.45万元,提高17.2%,提高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增加了疫情防控经费。
图1:收入预算构成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773.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2年预算增加113.45万元,提高17.2%,提高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增加了疫情防控经费。
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7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654.1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7.17万元。
图2:支出预算构成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3.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587.86万元541.2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6.61万元。提高8.6 %,提高的主要原因增加疫情防控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85.9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05.94万元,提高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防控经费投入增加。
保障运转经费1个,免收费项目补贴。
五、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上年0万元,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上年0万元,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上年8万元,无变化。
4.培训费0万元,上年0万元,无变化。
5.会议费0万元,上年0万元,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35.66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万元,减少原因:人员调动。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2023年预算0万元。
8、固定资产占有情况
2022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147.7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498.35平方米,价值1918.93万元。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价值41.6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40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3年本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重点项目情况
无重点项目
(五)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3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申报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1个子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2022年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县级部门预算项目1-9月绩效运行工作,包括1个子项目的项目执行、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3.2022年绩效评价管理:单位专项资金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二)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单位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4个,涉及财政支出145.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145.49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本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甘肃省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指本单位用于卫生健康事业的经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甘肃省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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