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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jj-2023-00026 发布机构: 环县芦家湾乡卫生院
生效日期: 2023-02-2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预算决算

环县芦家湾乡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3-05-10 【字体:

环县芦家湾乡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x


                环县芦家湾乡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配合拟订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地方性规章和县政府有关规章草案,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定并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以及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乡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依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乡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方案,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乡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乡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

(六)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协调组织卫生健康领域交流合作与援助工作。

(七)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八)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健全消毒、隔离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九)承担全乡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负责公众健康权益维护,保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一)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网络,提高村医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农民身体健康。  

二、机构设置

环县芦家湾乡卫生院内设综合门诊、内科、外科、妇产科、病房、收费室、药房、中心药库、妇科门诊、彩超室、心电图室、DR室、财务室、预防接种门诊、化验室、公共卫生办公室、医保办公室等科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部门收支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预算收入339.9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9.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27.40元,增长59.9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职称结构变化,在职人员调资,人员工资增加。

图1、收入预算构成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339.9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2年预算增加127.40万元,增长59.9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职称结构变化,在职人员调资,人员工资增加。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4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299.80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12.98万元。

图2、支出预算构成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9.9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260.62万元,比2022预算增加48.13万元,上升22.65 %,上升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本支出人员定额标准调整。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79.30万元,比2022预算增加79.30万元,上升100 %,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受2022年新冠疫情影响,县财政资金吃紧,未能完成2022年项目资金支付结转本年支付。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县上统一预算,单位需要打申请)。

(五)会议费0万元(县上统一预算,单位需要打申请)。

(六)机关运行费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3年本单位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无非税收入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74.1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145平方米,价值117.23万元。有特种技术车(即:医疗急救用救护车)1 辆,价值23.8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134.08万元。

(5)重点项目情况

2023年无重点项目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3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本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甘肃省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指本单位用于卫生健康事业的经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甘肃省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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