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jj-2022-00124 | 发布机构: | 环县秦团庄乡卫生院 |
生效日期: | 2022-09-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环县秦团庄乡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环县秦团庄乡卫生院2021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环县秦团庄乡卫生院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定推进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的地方性规章制度、政策措施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服务资源配置;制定全乡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乡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组织推进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甘肃省药品增补目录,指导落实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政策措施;拟定全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乡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建立完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负责全乡卫生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体系,规范执法监督行为,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医药及相关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承担全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患者权益维护,保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等。
(二)机构设置
环县秦团庄乡卫生院内设科室分别为:综合门诊、西药房、中药房、收费室、新农合办公室、B超室、DR放射室、中医门诊、护理部、妇产科、公共卫生科、检验室,村所8个,分别是秦团庄村、新集子村、白塬畔村、新峁村、大天子村、王团庄村、贾塬村、南掌堡子村。
在职职工13人,村医9人。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故表七为空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故表八为空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故表八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27.24万元,支出总计227.24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61.3万元,增长26.98%,支出增加61.3万元,增长26.9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及年初结转结余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27.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22万元,占69.19%;事业收入28.29万元,占12.45%。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2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6万元,占49.99%;项目支出113.36万元,占49.89%。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28万元,较上年减少41.4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57.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78万元,增长32.3%。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72.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25万元,增长29.67%。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结转至下年做相应支出。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21万元,占5.3%;卫生健康支出163.51万元,占94.6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6万元,较上年增加7.66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2021年基本收入157.22万元,较上年增加50.7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基本支出226.95万元,较上年增加121.01万元.上年基本支出结转41.72万元,年末结转(余)0.28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决算,我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与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1决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为保证环县秦团庄乡卫生院顺利开展日常医疗、护理工作、预防保健,及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上级部门拨付的2021年项目资金总计58.73万元,用于保障环县秦团庄乡卫生院日常运行开支及基本公共卫生考核绩效的发放。总支出:58.53元,结余:0.2万元元。详细情况如下: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下达资金48.07万元元:支付48.07万元,结转结余0万元;2.国家基本药物制度:10.66万元,支付10.46万元,结余0.2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村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资金及单位日常运转的开支。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单位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总的原则是:采取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不扩大自己使用范围。财政资金的拨付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由县卫健局核算出所需支付的项目资金,制订资金下拨计划,报县财政局审批后,由县财政拨付到卫健局,然后拨付基层卫生医疗机构。
截止到2021年12月份,所有涉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的资金,均已按政策、程序落实、发放到位,资料齐全、手续完备,高质量的完成了工作任务。没有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该拨付给村卫生室的专项资金也已经按时拨付到位。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截止到2021年12月份, 已收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该项目到位资金48.07万元,实际拨付资金48.07万元,实际支付48.07万元,支付率100%;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0.66万元,已支付10.46万元,支付率98.12%,已经拨付的补助均已按政策、程序落实、发放到位,资料齐全、手续完备。
(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的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综合自评为优。
(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通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认真落实项目服务内容,有效推进了健康档案维护,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病患者及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强化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中医药服务、避孕药具发放及传染病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综合自评为优。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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