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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2-07-1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预算决算

环县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2-07-11 【字体:

 环县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配合拟订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地方性规章和县政府有关规章草案,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定并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以及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依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方案,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督查,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实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措施。

(九)拟订并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协调组织卫生健康领域交流合作与援助工作。

(十一)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中医药及相关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十二)承担全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公众健康权益维护,保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四)指导环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环县卫生健康局内设10个股室,分别为:人秘股(安监股)、规划与信息股、卫生法制和监督股(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医政医管股(健康权益股、卫生应急办)、疾控妇幼股、基层卫生健康股、中医股、宣传科技股(健康教育所)、人口监测与老龄健康股、财务内审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核算中心),局机关挂靠(隶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县爱卫办、县计生协会、县健康教育所和县卫生应急办。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卫健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爱卫办和计生协会。

(三)直属事业单位

卫健局直属事业(非参公)单位2个, 分别是健康教育所和县卫生应急办。

(四)环县卫生系统(汇总)

环县卫生系统(汇总)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20个乡镇卫生院及县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单位性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属于事业单位。

三、环县卫生系统(汇总)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环县卫生系统(汇总)收支包括20个乡镇卫生院及县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6236.8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2-1),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80.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6.2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76.34万元,下降2.7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上年无财政结转。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6236.8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减少176.34万元,下降2.7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上年无财政结转。

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7.6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5529.2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80.6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6180.6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838.8万元,增长15.69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本支出人员定额标准调整。

(二)项目支出

无。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属于事业单位,无“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和机关运行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本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8703.6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7552.72平方米,价值1588.26万元,业务用房27,141.25平方米,价值5754.95万元,其他7,778.44平方米,价值840.14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520.29万元。

(五)重点项目情况

无重点项目。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无。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省财政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财政厅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环县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度预算公开


附件1:环县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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