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jj-2022-0010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8-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环县中医医院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环县中医医院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环县中医医院位于环县城南新区,于1998年12月经县政府批准成立。是集全科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急救于一体的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县级文明单位,担负着全县及周边地区50多万人的中西医临床诊疗和环城镇3.5万人的预防保健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环县中医医院现开设病床300张,设外骨、内儿、老年病、呼吸科、疼痛科、妇产、急诊、针灸、康复、检验、放射、B超、风湿病专科、中医骨伤科、财务科、总务科、医务科等临床与辅助科室二十多个,其中风湿病专科和中医骨伤科被评为县级重点中医专科。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8790.44万元,支出总计7384.11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4400.38万元,增长100.24%;支出增加3548.92万元,增长92.54%,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2020年度增加我部门整体搬迁项目资金以及我部门2020年度事业性收入较上年度增加。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8790.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32.42万元,占27.67%;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4300.00万元,占48.92%;事业收入1503.16万元,占17.10%,上年结转554.87万元,占6.31%。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738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8.66万元,占30.05%;项目支出5165.45万元,占69.95%。
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06.33万元,较上年增加851.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增加财政拨款设备资金1052.00万元,本项目招标采购未完成,项目资金未拨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432.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2.48万元,增长134.01%。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增加环县中医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楼及地下车库附属工程项目上级拨款以及增加2020年度卫生领域设备款。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76.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54.05万元,减少46.2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中医院整体搬迁基本完成,项目资金支出较2019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1.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1.45万元,较上年增加88.78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3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公务用车费用0.36万元,主要是用于单位公务车公共卫生下村体检,义诊等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我院共组织下村体检、义诊40余次,次均费用0.05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公务用车1辆,特殊专业技术车辆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1611.04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支出1112.51万元,主要包括大型医疗设备、电脑、办公家具等,工程类政府采购495.53万元,主要为中医医院整体搬迁设备及工程等采购支出。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20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本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4300.00万元,2020年支出4260.32万元,主要为我院整体搬迁项目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预算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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