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jj-2022-00058 | 发布机构: | 环县中医医院 |
生效日期: | 2022-07-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环县中医医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环县中医医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环县中医医院位于环县城南新区,于1998年12月经县政府批准成立。是集全科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急救于一体的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县级文明单位,担负着全县及周边地区50多万人的中西医临床诊疗和环城镇3.5万人的预防保健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环县中医医院现开设病床300张,设外骨、内儿、老年病、呼吸科、疼痛科、妇产、急诊、针灸、康复、检验、放射、B超、风湿病专科、中医骨伤科、财务科、总务科、医务科等临床与辅助科室二十多个,其中风湿病专科和中医骨伤科被评为县级重点中医专科。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汇总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1188.70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3.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95.34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050.53万元,减少56.9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整体搬迁基本完成,本年无财政项目拨款。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1188.70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减少1050.53万元,减少56.9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整体搬迁基本完成,本年无财政项目拨款。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3.3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793.3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44.54万元,增加22.28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本支出人员定额标准调整。
(二)项目支出
2022年我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4.培训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5.会议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6.机关运行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本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预算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部门未预算政府采购。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7699.8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11418.49万元,占64.51%;通用设备1570.82万元,占8.87%;专用设备4117.51万元,占23.26%;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190.96万元,占1.08%;无形资产402.10万元,占2.28%。
(五)重点项目情况
我部门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1年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我部门无项目预算支出。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省财政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财政厅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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