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jj-2022-00045 | 发布机构: | 环县曲子中心卫生院 |
生效日期: | 2022-07-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环县曲子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环县曲子中心卫生院2022年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环县曲子中心卫生院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1、部门职责
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推进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的地方性规章制度、政策措施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服务资源配置;制定全乡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乡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全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甘肃省药品增补目录,指导落实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政策措施;拟定全乡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乡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建立完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负责全乡卫生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体系,规范执法监督行为,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医药及相关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承担全乡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患者权益维护,保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等。
二、机构设置
环县曲子中心卫生院内设综合门诊、收费室、药房、中心药库、妇科门诊、拍片室、化验室、公共卫生办公室,住院部,医保办,财务室,理疗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662.84万元,其中:
1.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62.8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5.01万元,上升9%,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职称结构变化,在职人员调资,人员工资增加。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7.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4.59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667.4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662.8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0.59万元,上升-8.3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本支出人员定额标准调整。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94万元。
2、医疗卫生支出588.49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7.4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662.8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0.59万元,上升-8.32%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本支出人员定额标准调整。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培训费0万元。
(五)会议费0万元。
(六)机关运行费0万元,较2020年增加0万元,上升0%。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二)非税收入
2022年无非税收入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331.12万元。有特种技术车1 辆,价值24000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2年预算中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预算中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指用于卫生健康、计划生育事业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指用于城市社区服务能力提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本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性基金支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支出。
固有资产占有情况:指单位固定资产占有情况(包括房屋、车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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