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jj-2022-00043 | 发布机构: | 环县南湫乡卫生院 |
生效日期: | 2022-07-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环县南湫乡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环县南湫乡卫生院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环县南湫乡卫生院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拟定推进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符合本辖区的规章制度、政策措施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服务资源配置;制定全乡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乡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全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甘肃省药品增补目录,落实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及使用;拟定全乡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乡卫生健康、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建立完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医药及相关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行业发展;负责患者权益维护,保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等。
二、机构设置
环县南湫乡卫生院内设内科、外科、中医科、妇产科、儿科、皮肤科、收费室、药房、中心药库、妇科门诊、医保办、彩超室、心电图室、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公共卫生办公室等科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155.92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5.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34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0.87万元,增长13.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职称结构变化、在职人员调资、人员工资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155.92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20.87万元,增长13.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职称结构变化、在职人员调资、人员工资增加。对应支出增加。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37.9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5.58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55.5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0.87万元,增长13.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人员定额标准调整。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4.培训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5.会议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6.单位运行经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本单位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无非税收入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58.2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823.78平方米,价值354.75万元。救护车1辆,价值24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69.2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0.28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2年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无。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省财政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财政厅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