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jj-2021-00027 | 发布机构: | 环县洪德镇卫生院 |
生效日期: | 2021-03-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环县洪德镇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环县洪德镇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环县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环县洪德镇卫生院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卫生健康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定推进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的地方性规章制度、政策措施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服务资源配置;制定全镇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镇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甘肃省药品增补目录,指导落实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政策措施;拟定全镇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指导全镇卫生健康、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建立完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全镇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体系,规范执法监督行为,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卫生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医药及相关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承担全镇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患者权益维护,保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等。
二、机构设置
环县洪德镇卫生院内设9个科室,分别为:综合门诊、收费室、药房、妇科门诊、B超室、化验室、公共卫生办公室、拍片室、心电图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352.66万元,其中:
1.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96.8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7.52万元,增加9.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职务晋升及职级并行工资的增加;养老保险、生育保险、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及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增加。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6.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2. 上年结转55.8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352.6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296.8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7.52万元,上升9.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职务晋升及职级并行工资的增加;养老保险、生育保险、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及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增加。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10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292.22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19.3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6.8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296.8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7.52万元,增长9.2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职务晋升及职级并行工资的增加;养老保险、生育保险、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及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2020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与2020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与2020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四)培训费 0 万元,与2020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五)会议费 0 万元,与2020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六)机关运行费 0 万元,与2020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2020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0年预算,无非税收入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2020年使用非税收入预算支出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66.1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987.04平方米,价值 50.30万元。有公务用车1辆,价值14.9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59.1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无。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指本单位用于卫生健康、计划生育事业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指用于城市社区服务能力提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本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性基金支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支出。
固有资产占有情况:指单位固定资产占有情况(包括房屋、车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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