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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jj-2022-0014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10-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公共卫生

环县城区9月及第三季度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2-10-10 【字体:

根据《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甘政发〔2015〕103号)、甘肃省卫计委《关于印发甘肃省疾控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甘卫办疾控发〔2016〕102号)和庆阳市卫计委《关于印发2018年庆阳市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庆卫疾妇发〔2018〕91号)等文件要求,我中心9月对环县自来水公司二水厂,环县政务大厅等10个监测点的出厂水、末梢水进行了监测,其中环县四中按照季度监测要求检测34项,现将监测结果报告如下:

一、水样采集

在县城内选取10个监测点,覆盖1个出厂水(二水厂),1个酒店(环县宾馆),1个公共场所(中天实业),2个行政事业单位(环县政务大厅、环县疾控中心)、1个国有企业(环县公交公司),2所学校(环县红星小学、环县四中),2个住宅小区(康润嘉苑、天和家园),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06),采集9份末梢水(水龙头水)和1份出厂水进行检测。

二、监测项目

(一)月监测

共检测12项,分别为:

1、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8项: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耗氧量。

2、微生物指标2项: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若检出总大肠菌群,加做耐热大肠菌群或大肠埃希氏菌,县中心选择检测大肠埃希氏菌。

3、消毒剂指标1项:二氧化氯,若二氧化氯达标,加做亚氯酸盐。

4、非常规指标1项:氨氮。

(二)季度监测

共检测33项,分别为:

1、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7项: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挥发性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2、微生物指标2项: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若检出总大肠菌群,加做耐热大肠菌群或大肠埃希氏菌,县中心选择检测大肠埃希氏菌。

3、消毒剂常规指标1项:二氧化氯,若二氧化氯达标,加做亚氯酸盐。

 

4、非常规指标1项:氨氮。

5、毒理指标12项:砷、镉、铬(六价)、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亚氯酸盐。

三、检测方法与评价标准

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06)进行检测项目测定,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进行水质质量评价,检测项目以不超过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标准限值为准,1项不合格判定为水样不合格。

四、监测结果

(一)月监测

9月监测出厂水、末梢水水样10份,检测项目13个,检测项次130项次,不合格水样0份,水样合格率100%,具体数值见附表1、附表2。

(二)季度监测

9月对环县四中末梢水进行季度监测,检测34项次,不合格0项次,项次合格率100%。具体数值见附表3、附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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