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tsz-2025-00041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09-11 | 废止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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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甜水镇消防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甜政发〔2025〕93号
甜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甜水镇消防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甜水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遵照执行。
甜水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6日
甜水镇消防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
我镇是我县重点林区之一,森林火情隐患严重。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避免和减少森林火灾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甘肃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和上级应急管理所的规定,本着“预防为主,各级消灭”的方针,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甜水镇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应急管理所负责制定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各村委会和镇属各部门响应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二)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坚持条块相结合、资源整合、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积极协调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预案有效措施。
(三)以人为本,科学扑救。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提高科学扑救水平,切实加强扑火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做到安全、快速、有效地处置,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四)平战结合,公众参与。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树立常备不懈的思想,经常性地做好应对森林火灾事故的思想准备、预备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依法动员和组织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森林防火、扑火工作,建立落实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领导机构。镇应急管理所具体负责全镇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由镇党委书记拓研新、镇党委副书记陈冠旭任指挥长,张剑聪、杨林、徐斌刚、樊良君、张配宁、徐建新、张永刚为副指挥长,镇属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本行政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各村(居)委会也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二)应急管理所工作职责。
①镇应急管理所履行下列职责:
a、对全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负总责;
b、加强全镇森林火灾预防、监测体系建设,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
c、对全镇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
d、对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或按规定需要报告的事项,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办报告;
e、直接指挥重大森林火灾现场的扑救工作。
②工作职责
a、对辖区内森林火灾处置工作负责;
b、确立重点,防火林区、地段,排除森林火灾隐患;
c、对辖区内森林火灾应急资源进行调度,组织扑火队伍和社会力量参与扑火救灾工作;
d、负责森林火灾现场先行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办报告。
三、预测和预警
(一)森林火情监测与报告。
1、人工监测。各村在重点林区和重要防火部位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发现火情,及时报告。
2、群众举报。任何公民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应当通过电话等各种通信形式向镇应急管理所报警。
(二)预警。
1、接警:各村要向村民公布接警电话,镇党政办电话为:0934-4482146
2、处警:各村报警后,必须立即了解起火时间、起火地点,立即向镇应急管理所报告,同时由镇应急管理所报县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
四、应急响应
4级预警响应:镇应急管理所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24小时开通,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进入临战状态,扑火准备到位,随时保证投入使用。
3级预警响应:在保护4级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的巡查巡护。
2级预警准备:在保持3级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到各自联系的高火险地区进行督促检查,森林防火部门的工作人员全天候待命。
1级预警响应:在保持2级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由政府或应急管理所发布通告,在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组织党政领导和干部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的巡查巡护。
五、报警响应:
(一)基本响应程序。
(1)火灾发生先行处置
a、森林火灾发生后,火灾发生单位或者接到报警的基层组织,必须立即组织群众扑救,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或应急管理所报告进行情况。
b、镇人民政府或应急管理所接到报警后,主要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或应急管理所报告进行情况。
(2)应急处置级别
当森林火灾难以控制或有迅速扩大趋势时,镇人民政府或应急管理所要向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局报告。
(二)应急处置措施。
由镇负责协调处置的森林火灾、设立现场指挥部全面负责火灾扑救指挥工作。现场指挥部人员到达现场,县、镇有关领导决定现场指挥部成立后,立即了解火情,制定扑火方案,并迅速开展工作。
a、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伤员和将被困人员转移到安全区并对受伤者迅速进行救治;
b、采取开辟防火隔离带等措施,防火火势蔓延。
c、若需救火设备、交通工具时,一般情况下先报后批,紧急情况下可先实施后报告。
d、若需派出所或者其他兄弟单位增援时,由镇应急管理所向县应急管理局报告,请求增援。
3、应急指挥原则:
a、统一指挥:火灾现场指挥部是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所有参加救火救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b、逐级指挥:坚持由上到下的指挥体系。下级防火指挥部必须执行上级防火指挥部的命令。
C、分级指挥:在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为若干地段,分片分救落实扑火任务。在扑火现场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地段的扑火组织指挥工作。
4、火灾扑救原则。
a、在扑火过程中,要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重要设施和居民房屋安全放在首位。
b、在扑火战略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点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形式和手段,保证人员和居民房屋安全,尽量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c、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打旱、打小、打了”,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六、扑火力量保障
1、扑火力量组成。镇、各村委会,要建立30人以上专业或半专业的森林防火队伍和群众志愿者扑火队伍,达到基本满足当地森林扑火所需要求。
2、扑火力量的调动。火灾发生后,需要跨行政区域增援时,由镇应急管理所申请,县应急管理局实施跨区域增援。
3、扑火物资保障。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扑火任务和扑火力量,准备一定数量的扑火工具。要加强力量扑火储备物资补充和更新(砍刀20把、打火棒20根,防火服20套)。
4、扑火资金保障。镇设立森林火灾储备资金列入政府的财政预算,为预防或应对森林火灾而建设的工程项目,购置设备、建设信息系统等所需经费,由财政预算部门统一安排。
七、后勤保障
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各村、各单位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镇党政办要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派出所要维护好火场的治安管理,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镇医院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八、善后处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除部分人员看守火场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扑救工作结束后,由镇政府或上一级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负责火案调查,核实受灾损失,核算扑火费用,提出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理意见等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写出调查报告,上报镇政府和镇应急管理所。同时,组织做好扑救火灾的总结工作。
九、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森林扑火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森林扑火中牺牲人员需要追认为烈士的,由民政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当地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对森林火灾行政责任过错人员进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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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水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5年3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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