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sz-2025-0004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9-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关于印发《甜水镇“企地共建绿色家园,全力擦亮生态底色”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甜政发〔2025〕53号
甜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甜水镇“企地共建绿色家园,全力擦亮生态底色”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驻村工作队、驻甜厂矿企业: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植树、爱绿、护绿”的生态文明意识,全面动员全民履行植树义务、全社会参与国土绿化行动,全力提升全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镇党委、政府决定开展“企地共建绿色家园,全力擦亮生态底色”春季义务植树活动。现结合全镇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号召。通过企地共建植树绿化活动,增强企业与地方合作交流,共同为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家园贡献力量,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活动主题
“企地共建绿色家园,全力擦亮生态底色”。
三、活动时间
2025年3月底至4月初
四、参加人员及活动地点
1、全镇集体义务植树。共组建8个植树方队390人,其中镇政府干部方队80人,甘肃万胜矿业有限公司职工方队50人,中小学师生方队140人(其中甜水初中教师20人、学生50人,甜水中心小学教师20人、四五六年级学生50人),民兵方队20人,镇直单位方队30人(其中甜水派出所和交警中队民警10人,甜水中心卫生院职工10人,信用社职工3人,环县农行甜水支行职工2人、自来水厂职工5人),甜水街村及社区居民群众方队30人,城区市场主体方队20人,人大代表及巾帼方队20人。
2、各村范围内植树。义务植树对象为所有在家户,原则上为11至60周岁的男性公民和11至55周岁的女性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参加义务植树活动。重点围绕村部、新农村驻地和公路沿线面山组织群众开展集体植树活动,同时动员群众在庄前屋后自栽自种,做好“四旁”(路旁、水旁、宅旁、田旁)风景树、用材树和经济树栽植种植,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水平。积极与帮扶单位对接,争取资金支持,共同打造“帮扶共建林”“支部共建林”等形式多样的共建林区。
3、镇直单位植树。镇直各单位、社区居民、商业门店、小区物业要广泛发动职工、居民、住户参加植树造林、种草养花活动,做好本单位、本小区内院落、走廊、阳台的绿化,提升工作、生活环境。
4、厂矿企业植树。煤炭、矿山、砖瓦厂、风电等所有驻甜厂矿企业要积极组织员工在企业驻地门前周边和生产驻地周围开展义务植树。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镇上下要充分认识本次企地共建植树绿化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镇集体义务植树活动由综合执法队徐斌刚同志负总责,协调组织做好义务植树整体工作。各村义务植树工作由村支书负总责,驻村工作队和其他村组干部全力做好配合,确保村级集体植树和群众自栽自种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企业和镇直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及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二)精心组织,确保安全。活动组织过程中,要精心策划,周密安排,确保参与人员的人身安全,所有参加人员务必服从现场指挥,按划定区域规范栽植。活动现场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植树过程中,要提醒参与人员注意正确使用工具,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镇直各单位、各厂矿企业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亲自安排,植树期间每个单位要制作一面红旗和一条宣传横幅,镇党政办确定专人收集影像资料,广泛宣传报道,及时展示活动成果和亮点,扩大活动的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四)后续养护,确保成活。积极推广“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模式,各组织单位可通过登录全民义务植树网发布活动筹措资金,为义务植树活动顺利开展和后期有效管护提供坚实保障。植树活动结束后,各村、各单位和驻甜企业要落实树苗的后续养护责任,明确养护人员和养护措施,定期对树苗进行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切实巩固植树绿化成果。
甜水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甜水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5年3月27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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