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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甜水镇“最美人物”和“最美家庭”评选 表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甜党发〔2023〕59号
中共甜水镇委员会
甜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甜水镇“最美人物”和“最美家庭”评选
表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甜水镇“最美人物”和“最美家庭”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评选,按期上报。
中共甜水镇委员会
甜水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
甜水镇“最美人物”和“最美家庭”评选表彰
工作实施方案
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升群众精神风貌,结合“三抓三促”行动,提高干部履职能力,增进干群关系,切实推动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最美人物”和“最美家庭”评选表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工作安排部署,激发群众生产创业内生动力,实现群众增收致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持续推动移风易俗,加强良好镇风、村风、民风、家风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切实提高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引导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全身心投入到宜居宜业新甜水建设中去,为甜水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撑。
二、工作内容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最美人物”和“最美家庭”评选活动,重点评选团结邻里、家风淳朴、敬业奉献、品学兼优等方面先进人物和美好家庭,为全镇树立典型,发挥榜样引领作用。由各村(社区)、各单位在各自范围内进行推荐上报,有征信不良记录、违纪违法、参与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行为的对象不得推荐。评选过程严格按照村级初评(四议两公开)、部门联审(信访、纪委、公安)、党委审定、社会公示的程序确定表彰对象。
三、评选类型
甜水镇“最美人物”主要包括最美羊倌、优秀共产党员、道德模范、最美家庭成员、最美孝心少年、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等;甜水镇“最美家庭”主要包括美丽庭院、书香家庭、平安家庭等。
(一)甜水镇“最美人物”
1、最美羊倌。评定10户(每村1户)。评选条件: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草羊产业号召,带头发展养殖业且养殖规模较大,棚圈设施完善,养殖设备齐全,饲草储备充足,养殖技术先进,能够实现稳定增收,并带动周围群众共同发展养殖业,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2、优秀共产党员。评定13名,各村(社区)、有关单位择优推荐后上报镇党委讨论审定。评选条件:中共正式党员,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出色完成本职工作,成绩突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弘扬社会正气,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道德模范。评定5名,各村(社区)择优推荐后上报镇党委讨论审定。评选条件:遵守社会公德,严格自律,诚实守信,礼貌谦虚,待人随和,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珍惜信誉,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4、好公婆、好儿媳。评定11名,各村(社区)择优推荐后上报镇党委讨论审定。评选条件: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能够传承好家风、好家训,践行社会美德,促进社会文明,精神感人、群众认可、社会认同,具有一定的模范作用。
5、最美孝心少年。评定4名(甜水初级中学2名、甜水镇中心校2名),由甜水初级中学和甜水镇中心校择优推荐后上报镇党委讨论审定。评选条件:孝老爱亲、乖巧懂事、团结同学、积极上进、乐于助人、热爱学习、品学兼优,能够积极参加班级各类集体活动,经常跟父母长辈进行心灵沟通,为父母排忧解难,在校园师生中印象良好。
6、优秀团员。评定3名(甜水初级中学每年级各1名),由甜水初级中学从各年级学生中择优推荐后上报镇党委讨论审定。评选条件:热爱祖国,思想政治素质较高,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各类规章制度,履行团员义务,勤奋学习、品学兼优,能够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和班级各类集体活动,在同学之间起带头表率作用。
7、优秀少先队员。评定5名(甜水镇中心校每年级各1名),由甜水镇中心校从各年级学生中择优推荐后上报镇党委讨论审定。评选条件:热爱祖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劳动,热心为集体服务,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自觉维护少先队员荣誉,在同学之间能起带头模范作用。
(二)甜水镇“最美家庭”
8、美丽庭院。评定12户,各村(社区)择优推荐后上报镇党委讨论审定。评选条件:遵守社会公德,支持镇村工作,屋内卫生干净,窗明几净,庭院内物品摆放规范整齐,庄前屋后环境整洁,家庭和谐、邻里和睦、家风良好、群众认可,精神面貌可佳,能够带头移风易俗,具有一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9、书香家庭。评定5户,各村(社区)择优推荐后上报镇党委讨论审定。评选条件:家庭藏书较多,有良好的阅读环境,家庭成员有良好阅读习惯且读有所获,尤其在品德修养、教育成长方面有显著效果,撰写阅读心得或读书笔记(公开发表者优先),教育教学成绩良好,家庭生活和谐,邻里关系和睦,在本村有较高评价。
10.平安家庭。评定11户,各村(社区)择优推荐后上报镇党委讨论审定。评选条件:家庭成员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有安全防范意识、稳定大局意识,法治观念强,模范遵纪守法,明辨是非,勤俭持家、自强自立,社会责任感强,能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主动参与村组(社区)矛盾纠纷调解、治安防范、防拐反拐等志愿服务,有典型示范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甜水镇“最美人物”和“最美家庭”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认真谋划、统筹安排、有序推进,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度和推进措施。
(二)靠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村(社区)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村(社区)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本村(社区)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开展工作,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制定推进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履职尽责、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明确工作要求。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紧扣时间节点,严把工作进度,务必于6月25日前报回相关推荐表和影像资料,镇党委、政府组织开展部门(信访、纪委、公安)联审、专题会议审定和社会公示。对不能按时报回工作资料或配合不积极、衔接不紧密的村(社区)和镇直单位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附件:1、甜水镇“最美人物”和“最美家庭”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甜水镇“最美羊倌”推荐表;
3、甜水镇“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4、甜水镇“道德模范”推荐表;
5、甜水镇“好公婆、好儿媳”推荐表;
6、甜水镇“最美孝心少年”推荐表;
7、甜水镇“优秀团员”推荐表;
8、甜水镇“优秀少先队员”推荐表;
9、甜水镇“美丽庭院”推荐表;
10、甜水镇“书香家庭”推荐表;
11、甜水镇“平安家庭”推荐表;
12、甜水镇“最美人物”和“最美家庭”推荐评选任务分解表。
甜水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印发
附件1:
甜水镇“最美人物”和“最美家庭”评选表彰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拓研新 党委书记
副组长:程利平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慕进军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魏瑊伯 党委副书记
成 员:耿庆祯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赵会会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党建办主任
李建辉 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张剑聪 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张永刚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徐建新 政府副镇长
邓良栋 司法所长
徐斌刚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杨 林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姜伟龄 人大副主席
张配宁 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邓海龙 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赵 辉 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樊良君 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
敬峰峰 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杨海滨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秉信 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肖栓虎 政法委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黄 剑 一级主任科员
张 军 一级主任科员
谷 祎 中心卫生院院长
袁浩南 派出所所长
万广林 初级中学校长
乔春玲 中心小学校长
梁广才 甜水社区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
翟玉政 甜水街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张清显 张铁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樊嘉禾 鲁掌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何秉文 何塬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王 鹏 邱滩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朱智谦 赵掌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陆 飞 高崾岘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张 清 狼儿滩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赵婉秀 大良洼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曹长薪 七里墩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魏瑊伯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递补,不另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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