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sz-2025-0001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3-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甜水镇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倡议书
全镇广大人民群众:
“草木蔓发,春山可望”。当前,正值春耕备耕时期,清明节将至,各种农事、祭祀和生产等野外用火行为急剧增加,是森林草原火灾的易发高发期。为最大限度保护森林草原资源,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倡导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我们倡议:
一是争做森林草原防火的实践者。“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森林草原火灾是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难度高的自然灾害之一,对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请广大村民朋友们自觉树立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在森林草原区及其边缘地带坚决做到“十不准”“五不烧”。“十不准”是指不准携带火种进山;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不准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不准在林区狩猎、放火驱兽;不准让老、幼、弱、病、残参加扑火抢险。“五不烧”是指未经批准不烧;未开好防火线不烧;未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刮风、高温、干旱天气不烧;无人看守不烧,切实从源头上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隐患。
二是争做移风易俗的传播者。 “思亲莫使烟火扰,文明平安祭先人”。在尊重传统祭祖习俗的同时,更要顺应社会发展趋势,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尚。坚持从我做起,以平安为本,倡导通过网络祭扫、远程视频、鲜花祭祀、植树祭祀、挂纸祭祀等生态、文明、健康的方式进行祭奠。建立亲属微信群、微视频,讲先人故事、书写寄语、制作思念卡等简约、环保、安全的方式予以表达,由实地实物祭扫向情感表达、家风传承转移。
三是争做遵纪守法的守护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在森林草原区违规用火或失火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我们坚决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更不能以身试法,争做学法、用法的好公民。
四是争做森林草原防火的宣传者。要自觉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理念,共同担起森林草原防灭火的责任,自觉向身边人、亲朋好友和邻里宣传保护森林草原有关知识,认识火灾的重要性和危害性,提升群众预防、自救和减灾能力,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慎终追远,民德归厚”!守护好绿水青山就是对先人的敬重,也是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请像保护我们的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我们的生命一样爱护绿色森林。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讲文明、树新风,积极践行“我在家乡种棵树”活动,为建设绿色、生态、美丽的新甜水作出自己力所能及的贡献。
环县甜水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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