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sz-2025-0000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2-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甜水镇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公告
全镇广大群众:
为有效改善镇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甜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甘肃省消防条例》以及《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镇党委、政府决定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完善基础设施。镇生态环境办根据各片区垃圾存量及群众需求,在全镇范围新建垃圾转运点15处,增设垃圾箱,配备清洁工具,并对现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更换、维修生锈、老化、损坏设备,确保满足群众的日常需求。
2.实行“三包六禁”。沿街商超门店、饭店餐馆、流动摊点、宾馆旅社等个体工商户需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六禁”(“三包”:包卫生保洁、包街容秩序、包绿化管护;“六禁”:禁止乱泼乱倒、禁止乱贴乱画、禁止乱拴乱挂、禁止乱挖乱占、禁止乱停乱放、禁止乱搭乱建)责任制,对责任区内环境卫生进行清扫、保洁;确保责任区内公共设施(包括路灯、井盖、垃圾箱等)完好,对烂旧门头、破损牌匾、废旧广告、临时堆放等进行集中维修、更换和清理。
3.明确奖惩措施。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将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要求各经营主体对违规行为进行限期整改,并建立整改台账,对措施不力、屡教不改的经营主体依法进行提醒约谈和停业整顿。镇生态环境办将通过微信群、公众号曝光、以劳代罚、违规体验等方式,对常住居民乱丢垃圾、乱排污水等不文明行为进行通报和处罚;同时,全镇范围每月将评选“美丽庭院”“卫生整洁星级文明户”“优秀清洁员”等,通过张贴荣誉奖牌、发放生活用品等方式进行表彰奖励。
4.整治乱扔乱排。厂矿企业、个体商户和常住居民要养成垃圾入桶、污水进网、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严禁将产生的生产生活垃圾、污水随意向门口、街面、巷道倾倒、排放;对于乱扔乱排者将由镇综合执法队、市场监督管理共同督促其整改违规行为,确保环境干净整洁。
5.整治占道经营。对于沿街商铺乱堆杂物、延伸经营、乱设广告标牌、墙体广告、宣传牌等占道经营现象将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队共同督促整改,对于措施不力、屡教不改的个体商户进行提醒约谈或责令停业整顿;沿街流动摊点在收摊后,要将摊位产生垃圾清理干净,确保沿街、市场整齐规范。
6.整治乱停乱放。镇区车辆需统一规范停放,街道西侧停放车辆车头向南,街道东侧停放车辆车头向北,巷道内车辆单侧停放,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停放时,车头统一朝向马路方向;对于违反上述停放规定的行为主体,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罚。过境大型运输车辆要自觉通过绕城路绕行,需长时间停放车辆要主动进入南区大型停车场停放。
7.整治村居环境。各村群众应对各自庄前屋后、室内院落进行清洁打扫、整理归置,对各自耕地内农作物秸秆、废旧地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养殖圈舍动物粪便、堆积草料进行清理。未按要求清洁者由包村领导、村支书督促整改;同时组织村组干部、在家群众、公益岗清洁员对道路两侧、村部广场、易地搬迁、河道沟渠等公共区域“五堆”(垃圾堆、柴堆、粪堆、料堆、草堆)和“三乱”(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杂物乱堆)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拆除破旧裸露墙体和违规建筑,拆除杂乱杆线,整治乱涂乱画现象,摘除乱悬乱挂、破旧废弃横幅。
本公告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望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全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主动参与,共同创建宜居宜业的和美甜水。
甜水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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