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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tsz-2025-0000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2-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甜水镇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公告

时间:2025-02-20 【字体:

全镇广大群众:

为有效改善镇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甜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甘肃省消防条例》以及《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镇党委、政府决定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项告如下:


1.完善基础设施。镇生态环境办根据各片区垃圾存量及群众需求,在全镇范围新建垃圾转运15处,增设垃圾箱,配备清洁工具,并对现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更换、维修生锈老化、损坏设备,确保满足群众的日常需求。

2.实行三包六禁沿街商超门店、饭店餐馆、流动摊点、宾馆旅社等个体工商户需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六禁三包:包卫生保洁、包街容秩序、包绿化管护;六禁:禁止乱泼乱倒、禁止乱贴乱画、禁止乱拴乱挂、禁止乱挖乱占、禁止乱停乱放、禁止乱搭乱建)责任制,对责任区内环境卫生进行清扫、保洁;确保责任区内公共设施(包括路灯、井盖、垃圾箱等)完好,对烂旧门头、破损牌匾、废旧广告、临时堆放等进行集中维修、更换和清理

3.明确奖惩措施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将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要求各经营主体对违规行为进行限期整改,并建立整改台账,对措施不力、屡教不改的经营主体依法进行提醒约谈和停业整顿。镇生态环境办将通过微信群、公众号曝光、以劳代罚、违规体验等方式,对常住居民乱丢垃圾、乱排污水等不文明行为进行通报和处罚;同时,全镇范围每月将评选“美丽庭院”“卫生整洁星级文明户”“优秀清洁员”等,通过张贴荣誉奖牌、发放生活用品等方式进行表彰奖励。

4.整治乱扔乱排厂矿企业、个体商户和常住居民要养成垃圾入桶、污水进网、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严禁将产生的生产生活垃圾、污水随意门口、街面、巷道倾倒、排放对于乱扔乱排者将由镇综合执法队市场监督管理共同督促其整改违规行为,确保环境干净整洁。

5.整治占道经营。对于沿街商铺乱堆杂物、延伸经营、乱设广告标牌、墙体广告、宣传牌等占道经营现象将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队共同督促整改,对于措施不力、屡教不改的个体商户进行提醒约谈或责令停业整顿;沿街流动摊点在收摊后,要将摊位产生垃圾清理干净,确保沿街、市场整齐规范。

6.整治乱停乱放。镇区车辆需统一规范停放,街道西侧停放车辆车头向南,街道东侧停放车辆车头向北,巷道内车辆单侧停放,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停放时,车头统一朝向马路方向;对于违反上述停放规定的行为主体,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罚。过境大型运输车辆要自觉通过绕城路绕行,需长时间停放车辆要主动进入南区大型停车场停放。

7.整治村居环境。各村群众应对各自庄前屋后、室内院落进行清洁打扫、整理归置,对各自耕地内农作物秸秆、废旧地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养殖圈舍动物粪便、堆积草料进行清理。未按要求清洁者由包村领导、村支书督促整改;同时组织村组干部、在家群众、公益岗清洁员对道路两侧、村部广场、易地搬迁、河道沟渠等公共区域“五堆”垃圾、柴堆、粪堆、料堆、草堆)和“三乱”(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杂物乱堆)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拆除破旧裸露墙体和违规建筑,拆除杂乱杆线,整治乱涂乱画现象,摘除乱悬乱挂破旧废弃横幅

公告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望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全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主动参与,共同创建宜居宜业的和美甜水

 

 

               甜水镇人民政府

                202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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