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sz-2021-0003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5-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致全镇广大贷款农户的一封信
广大贷款农户:
你们好!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为帮助你们发展经济、增收脱贫,兰州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提供小额信用贷款,用以你们发展产业、助力脱贫。但直到现在仍有一些农户未按期归还信用贷款。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对欠款到期不还的农户,不仅要面临超期罚息的经济压力,还将被央行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届时将造成以下不良后果:
一是影响个人出行。失信人员不准乘坐飞机、高铁、轮船,不准在星级宾馆餐宿消费。二是影响个人贷款。失信人员无法在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不能办理信用卡,且夫妻双方有一人信用不良,另一人也无法申请办理贷款。三是影响子女发展。失信人员子女就读重点学校,考录选录、参军、入党、报考国家公务员等方面将受到严格限制。四是影响惠农政策享受。对恶意欠债的“赖债户”和“钉子户”,镇上在惠农政策的评定上将不予支持。五是影响日常生活。失信人员将被列入“老赖”行列,失信行为将使个人和家庭荣誉受损,亲朋好友会因此而有意疏远。六是面临刑事责任。对失信人员可行政拘留,如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目前,镇政府已对部分欠款农户进行了起诉,随后,对下剩未按期还款的农户还要陆续起诉。为了不影响你们及子女的正常发展,请尽快归还贷款。
甜水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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