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tsz-2026-00004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1-2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生态环境 |
关于2026年春节临时年货市场设置的通告
2026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繁荣年货市场,确保全镇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经甜水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甜水镇市场以内,市场坡底南北各100米处设置临时年货市场,主要经营对联、灯笼、年画、烧纸、水果、干果、肉类、蔬菜等年货,所有年货需全部进入临时年货市场。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设置时间:2026年1月30日(农历腊月十二)至3月3日(农历正月十五)。
二、设置路段及年货经营区域划分:
1.干果、糖果类:市场坡底以南100米处,严禁在马路上摆摊设点;
2.对联、灯笼、年画、烧纸类:市场坡底以北100米处,严禁在马路上摆摊设点;
3.黄酒、蔬菜、水果、肉类:摆放在甜水镇市场以内。
☆注:所有摊位摆放不得影响居民通行、出入。
三、经营要求:
1.所有年货必须全部进入统一规划的市场区域有序摆放,其他街道不再另设年货市场;
2.各经营户必须服从管理,严禁在路沿石以下摆放年货,严禁侵占行人通道擅自设置摊点,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扰民,不得损毁公共设施,不得欺行霸市。主动清洁和自觉维护摊点周边环境卫生;
3.临时年货市场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禁止危险物品及带有不健康、赌博、欺骗等色彩的商品进入,一经发现,坚决取缔,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在年货节期间,甜水镇综合执法队、市场监督管理所、应急管理所、派出所不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如违反上述有关规定,将依法、依规取缔有关摊位并予以处罚;
5.望广大居民及商户严格遵守城市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春节期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整洁、公共秩序良好,恭祝全镇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幸福美满的春节。
监督投诉电话:0934-4482146
特此通告
甜水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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