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甜水镇委员会 印发《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 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甜水镇机关党支部,各村(社区)党支部:
现将《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甜水镇委员会
2019年1月11日
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
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和《环县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委组发〔2019〕1号)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准确把握主题
围绕省市县委组织部提出的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主题“要突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突出求真务实抓落实,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勇于担当负责,在脱贫攻坚和全省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各方面事业中做先锋、当表率;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大力提升组织力,大力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建设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2018年度全县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是“强化政治建设夯根基,强化政治担当勇作为,强化政治功能筑堡垒”。
各党支部要紧紧围绕会议主题召开组织生活会,防止偏离主题、降低标准走过场,确保高质量召开组织生活会。
二、严格程序步骤
党支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谈心谈话、查摆问题、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都要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按照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的流程来进行,每个环节都要精心准备,认真开展,切忌随意搞变通、减程序,确保会议质量和水平。
一是突出重点组织学习。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结合单位实际和职能职责,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党中央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
二是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与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流动党员、退役军人党员、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三是深刻查找突出问题。党支部委员会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6个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党员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和遵规守纪等4个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
四是召开会议述职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期间,主要分为两个环节:一是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二是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以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五是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党支部委员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每名党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不超过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防止出现“优秀”党员比例过高、评议不真实不客观等问题。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预备党员应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受到党纪处分但仍可以参加民主评议的党员,当年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参加了单位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可不作为民主评议对象,不确定具体评议等次。流动党员一般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也可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对党支部委员会的评议结果,作为镇党委考核党支部的参考依据。
六是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镇党委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压实责任加强指导
镇党委将派人列席指导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坚决杜绝通过网络购买对照检查材料等不正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不要求党支部制定工作方案、报表台账、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除必要的会议记录等材料外,镇党委对党支部不搞“痕迹管理”。
各党支部务必于2019年2月28日前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同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镇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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