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两项补贴”
一、补贴对象
“两项补贴”受益人为具有环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城镇低保家庭及农村一、二类低保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智力、精神、肢体、视力一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四种的多重),智力、精神二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两种的多重)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二、补贴标准
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省政府统筹确定。城镇低保家庭及农村一、二类低保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120元。
三、享受条件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3、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4、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5、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四、审核程序
(一)自愿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窗口自愿提交书面申请,填写《甘肃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提交身份证、残疾人证、低保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逐级审核。乡镇人民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窗口,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残联进行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社救局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社救局会同残联报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上一年度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若本年度继续符合享受条件的,则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填写《环县XX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审核表》,连同新申请对象材料,《环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人员花名表》、《环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人员花名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上报县社救局审批。
(三)补贴发放。补贴资格审核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开始,按月计发补贴。“两项补贴”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四)定期复核。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和发放部门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制度,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定期复核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
1. 甘肃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43)
家庭住址:XX乡镇XX村XX组;
银行卡或一折通卡号:农户填一折通卡号、非农户填农业银行存折号或卡号;
集中供养机构申报意见:不填。
2. 环县XX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审核表(附件44)
上年度享受补贴类型:护理补贴/生活补贴;
家庭住址:XX乡镇XX村XX组;
银行卡或一折通卡号:农户填一折通卡号、非农户填农业银行存折号或卡号;
3. 环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人员花名表(附件45)
家庭住址:XX乡镇XX村XX组;
4. 环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人员花名表(附件46)
家庭住址:XX乡镇XX村XX组;
5、环县××乡(镇)××年×月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汇总表(附件47)
6、环县××乡(镇)××年×月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花名表(附件48)
五、档案管理
对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相关信息,要在所在地的乡镇、村组(社区)进行长期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乡镇及村委会要指派专人,对残疾人“两项补贴”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一)村级档案资料
1、××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人员花名表
2、××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人员花名表
(二)乡镇档案资料
1、环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人员花名表
2、环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人员花名表
3、社救局下发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审批文
4、社救局下发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资金发放文
5、“两项补贴”资金发放表(环县××乡(镇)××年×月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汇总表附件47、环县××乡(镇)××年×月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花名表附件48)
(三)县级档案资料
1、甘肃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43)
2、环县XX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审核表(附件44)
3、环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人员花名表(附件45)
4、环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人员花名表(附件46)
5、社救局下发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审批文
6、社救局下发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资金发放文
7、“两项补贴”资金发放表(环县××乡(镇)××年×月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汇总表附件47、环县××乡(镇)××年×月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花名表附件48)
附件43 | ||||||||||
环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人员花名表 | ||||||||||
乡(镇):(盖章)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家庭住址 | 残疾类别及等级 | 残疾证编号 | 享受低保类别 | 低保户主姓名 | 低保证编号 | 低保户主身份证号 | 备注 |
附件44 | |||||||||
环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人员花名表 | |||||||||
乡(镇):(盖章) 单位:人、元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家庭住址 | 残疾类别及等级 | 残疾证编号 | 低保户主姓名 | 低保户主身份证号 | 享受低保类别 | 备注 |
附件45 | ||||||
甘肃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 | ||||||
申请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一寸照片 | ||||
身份证号码 | ||||||
家庭住址 | ||||||
残疾类别 | 残疾等级 | 残疾证编号 | ||||
享受低保类型 | 户主姓名 | 低保证编号 | ||||
申请补贴类型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 |||||
代办人姓名 | 与申请人的关系 | 身份证号 | ||||
银行卡或一折通卡号 | ||||||
申请人享受其他福利性生活、护理津补贴等情况 | 是否享受高 龄津贴 | 享受标准 | ||||
是否享受因公致残抚恤 | 残疾等级及抚恤金标准 | |||||
是否离休 | 享受生活、护理津补贴情况 | |||||
是否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 | 护理类别 及标准 | |||||
是否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 | 保障标准 | |||||
是否为福利机构供养人员 | 供养类别 及标准 | |||||
其他享受福利性津补贴的情况 | 享受标准 | |||||
申请人承诺 |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所填信息真实无误,若属虚假信息,本人愿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46 | ||||||
环县XX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审核表 | ||||||
申请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上年度享受 补贴类型 | ||||
家庭住址 | ||||||
残疾类别 | 残疾等级 | 残疾证编号 | ||||
享受低保类型 | 户主姓名 | 低保证编号 | ||||
申请补贴类型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 |||||
银行卡或一折通卡号 | ||||||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 经审核, 符合继续享受 条件,同意受理。 经办人签字(章):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章): 年 月 日 | |||||
县社救局 审定意见 | 经审核,同意发放 。 经办人签字(章):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附件47 | |||||||
环县××乡(镇)××年×月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汇总表 | |||||||
填报单位: 乡(镇)人民政府 | 单位:人、元 | ||||||
序号 | 村名 | 户数 | 人数 | 补贴金额 | 项目名称 | 发放时间 | 备注 |
合计 | |||||||
乡镇政府审签 | 乡镇财政所审核 | 主管部门审核 | 财政局资金拨付意见 | ||||
业务经办人: | 审核人: | 审核人: | 复核人: | 业务主办: | |||
单位负责人: | 财政所长: | 主管领导: | 分管领导: | ||||
单位(盖章) | 财政所(盖章) | 单位(盖章) | 单位(盖章)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制表人: | 电话: |
附件48 | |||||||||||
环县××乡(镇)××年×月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花名表 | |||||||||||
填报单位: 乡(镇)人民政府 | 单位:人、元 | ||||||||||
序号 | 户主姓名 | 户主身份证号 | 家庭住址 | 补贴人数(人) | 补贴金额(元) | 项目名称 | 银行帐号 | 发放时间 | 补贴对象姓名 | 补贴对象身份证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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