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畜牧兽医站,防疫服务公司:
为切实做好2018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稳定控制人畜共患病,严密防范外来动物疫病,切实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全面完成我镇2018年动物防疫各项工作任务,现就做好2018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开展秋季集中免疫工作
全镇秋季集中免疫工作从9月15日开始,10月30日前结束。镇畜牧兽医站要进一步优化集中免疫工作方案,积极推进“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集中行动”,督促防疫服务公司完成免疫各项工作,主要针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布病等人畜共患病开展全覆盖强制免疫病种,确保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今年秋季全县牛、羊口蹄疫免疫全部采用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苗强制免疫,不再进行亚洲I型口蹄疫免疫。免疫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中规定的使用剂量进行免疫注射。高致病性禽流感必须确保重组禽流感病毒灭活疫苗(H5N1 Re-8株+H7N9 H7-Re1株)全覆盖免疫,禽流感-新城疫重组疫苗根据需要配合开展免疫。小反刍兽疫免疫原则上只对新生羔羊和新补栏的羊只进行免疫。
二、全面落实布病、包虫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措施
(一)布病防控。今年秋季羊布病免疫继续纳入强制免疫范围,羊只应免密度必须达到100%,不留死角。在免疫过程中要严格工作程序,强化技术培训,先行小范围试验,规范技术操作,加强个人防护,确保不发生防疫人员感染布病的意外情况。
(二)包虫病防控。继续开展以犬驱虫和监测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家畜包虫病危害性和防治重要性宣传培训;二是做好家犬和流浪犬数字摸底调查,分类统计并上报;三是做好家养犬的定期驱虫,做到犬犬驱虫,月月驱虫,做好驱虫记录,认真填写驱虫卡,确保驱虫率达到100%;四是做好流浪犬集中驱虫,各村以村为单位,定期在流浪犬集中活动区域投喂驱虫药,确保其吞食;五是继续加强家畜包虫病感染情况调查和犬粪监测,按要求及时采集和送检新鲜犬粪样;六是在包虫病防控工作中做好人员防护。
三、全力做好非洲猪瘟等外来病防控
按要求对猪瘟(经典猪瘟)继续实行差别化免疫,存栏50头以下中小散养户开展强制免疫,50头以上的规模场(户)督促其自主实施程序化免疫。
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全国非洲猪瘟防治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和市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关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按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24字防控方针,全面实施监测排查,对辖区内所有生猪养殖场(户)开展一次地毯式疫情排查和流行病学调查,掌握基本情况,对发现有疑似非洲猪瘟临床症状或发生猪瘟疫苗免疫失败、不明原因死亡等现象的,就地隔离封锁并立即报告。
根据庆市防指办[2018]8号及县政府文件精神,非洲猪瘟形势严峻,镇兽医站安排防疫服务公司按要求进行我镇辖区内养殖户的地毯式排查,同时加强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监管的紧急通知;并做好数据上报工作,有效杜绝疫情的传入。防疫公司负责人配合兽医站做好非洲猪瘟巡查工作,每天上午9:00前将前一天排查情况以日报形式上报县疫控中心。
四、继续坚持因病设防的原则、落实区域化免疫工作
羊支原体肺炎、羊梭菌病、羊痘、牛出血性败血症近年来在我县发病较为严重,已经成为制约草畜产业发展的主要疫病,县疫控中心根据防疫形势需要,配发羊痘、羊梭菌病、羊支原体肺炎、牛出血性败血症等疫苗开展因病设防,镇兽医站和防疫公司要结合实际开展合理的布防。一要充分利用县上配发的疫苗,强化流行区的免疫;二要加强监测诊断和药物治疗。
五、认真组织做好秋季集中消毒灭源
要求继续按照《环县兽医局关于开展全县“动物防疫集中消毒灭源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在9月3日一10日,利用1周时间,结合非洲猪瘟排查和规模养殖场蚊蝇消杀工作,集中开展秋季集中消毒灭源周活动,对辖区内动物养殖、运输、销售、屠宰加工及动物饲料加工、水源地等场所和接触环境进行全覆盖消毒灭源,消杀蚊蝇,消除其寄生环境,做到无空档、无死角。镇畜牧兽医站和防疫服务公司要监督并指导畜禽饲养场(户)、畜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落实门禁制度、消毒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养殖行为。
六、严格疫苗、物资、消毒药品的使用管理
加强疫苗、物资、消毒药品的验收、配发和使用管理等工作,疫苗运输、存贮、使用各环节必须全程冷链。镇兽医站全权负责疫苗管理与发放工作,要本着“节约、有效”的原则,合理投放疫苗,充分发挥疫苗的效用,建立管理台账,跟踪问效。服务公司要建立疫苗、物资、消毒药品使用台账,分期造册配发。禁止出售配发的疫苗、物资、消毒药品等,对因管理不善及人为原因造成疫苗、物资、消毒药品浪费和违规使用的相关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核验收
动物防疫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政府负责管理、督查、指导工作;镇畜牧兽医站做好疫苗、物资的调配,技术指导和跟踪督查工作;防疫服务公司做好集中免疫和配合镇兽医站防疫督查及验收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效价;村组要做好农户动员和宣传工作,坚决消除“拒防户”,切实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畜”。
八、做好免疫信息报送工作
秋季免疫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防疫服务公司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每周三及时向镇畜牧兽医站上报免疫工作进展情况。
甜水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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