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jj-2021-00009 | 发布机构: | 环县统计局 |
生效日期: | 2021-12-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环县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报表制度。
(二)制订本县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和实现统计计算自动化,统一领导和协调本县行政区划内统计工作,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
(三)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的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四)负责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甘肃省统计监督管理条例》并协同司法部门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
(五)审批和管理县级各主管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指导本县各部门、各单位的统计基础建设工作。
(六)按规定检查、审定、编印、公布本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发布统计公报发,做好统计信息咨询,为社会提供服务。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工业、农业、人口、第三产业和基本单位等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和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
(八)管理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完成省下达的各项调查任务,管好用好统计事业费,积极培育发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九)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统计执法。
(十)建立健全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开展统计科学交流和合作。
(十一)组织管理本县统计专业职务评审及资格考试、统计干部培训、统计单位登记、发证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环县统计局内设5个股室:人事秘书股、综合股、农业股、工业、能源和投资股、商贸与社会股。下设2个机构:环县统计执法大队,副科级事业单位;环县统计信息中心、股级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712.49万元,其中:
1.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74.4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69.47万元,增长13.7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中增加“两员”补助经费。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4.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2. 上年结转和结余136.99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711.49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574.49元,比2020年支出预算增加69.47万元,增长13.7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中增加“两员”补助经费。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6.2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2万元。
3.医疗卫生支出8.6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6.0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4.4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 269.6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36万元,增长0.13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均有小幅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04.88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69.11万元,增长29.31%,增长的主要原因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中增加“两员”补助经费。
保障运转经费2个,主要是“乡镇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经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
其他项目3个,主要是《环县年鉴》编印费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两员”补助经费、联网直报企业人员补助。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 73.9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65.2万元,下降69.08 %,下降的主要原因开展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费20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1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计划采购10万元的固定资产。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39.75万元,无形资产0.59万元。2021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财政支出368.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涉及财政支出368.88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本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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