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正式启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章
根据《环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环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环政发〔2020〕9号)精神,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近日印发了《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环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章的通知》(环政办电发〔2020〕5号),正式启用“环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环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印章从2020年4月17日起正式启用。
印章的正式启用标志着环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办事机构的全面规范运行,为全县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必备条件。
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