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x-2021-0001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6-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关于印发《天池乡违法违规建设审批和人员 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天池乡违法违规建设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乡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天池乡人民政府
2021年3月4日
天池乡违法违规建设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省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福建泉州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和山西临汾“8.29”坍塌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安办发电﹝2020﹞30号)、省住建厅《甘肃省违法违规建设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手册》和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庆阳市违法违规建设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20﹞101号)精神,结合县政府办《关于印发环县违法违规建设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环政办发﹝2021﹞4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治本抓源、防微杜渐,扎实推进违法违规建设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深入排查、精准治理、专人督办、销号管理,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范围
(一)乡镇街道所有既有房屋建筑和在建房屋建筑;
(二)各村辖区内的饭馆(农家乐)、商铺、村卫生室、幼儿园、扶贫车间等人员聚集场所建筑。
三、排查重点
(一)违法违规建设、审批排查
1、是否依法办理立项手续;
2、是否违法占地建设;
3、是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建设规模进行建设;
4、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许可;
5、是否无资质设计、施工;
6、是否办理竣工验收;
7、是否存在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等行为;
8、是否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情形);
9、存在1-8项问题情形并违规取得相关生产经营许可,或未依法取得许可擅自用作生产经营、公共事业的房屋建筑,重点排查人员聚集场所建筑。
(二)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1、是否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
2、基础是否存在不均匀沉降,墙体是否出现结构性裂缝;
3、主体或承重结构是否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受力构件是否安全;
4、是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评估和监控;
5、排查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基坑支护、土方开挖、高边坡、外脚手架、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并建立专项台账;
6、排查施工用电、消防通道、消防基础设施安全风险隐患。
四、排查方式
(一)排查原则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做好辖区内各类违法违规建设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二)数据建立
排查工作采取资料审查与现场勘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排查项目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账并对建筑物实体及存在的问题隐患留存影像资料。
1、既有房屋建筑清查台账内容应包括建筑基本信息(建筑名称、地址、建筑面积、层数、结构型式、建成时间等)、建设单位及物业管理单位信息、建筑相关建设过程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立项、用地、规划、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备案、消防审查及验收、人防等)、运营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消防、特种行业等)、建筑目前安全状况等方面的内容。
2、在建房屋建筑排查台账内容应包括建筑基本信息(建筑名称、地址、建筑面积、层数、结构型式、开工时间、目前进度等)、参建各方主体信息、建筑相关建设过程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以及现场施工安全隐患等方面的内容。
3、人员聚集场所建筑排查台账内容应包括建筑基本信息(建筑名称、地址、建筑面积、层数、结构型式、建成时间、改扩建情况等)、建设单位及使用单位信息、建筑相关建设过程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运营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建筑目前安全状况及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等方面的内容。
(三)排查时限
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和在建房屋建筑排查于2021年3月30日前完成,城区违法违规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建筑排查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力争3年内基本完成问题整改。
五、整改原则
1、对发现的涉及房屋建筑工程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消防验收、特种行业经营等行政许可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涉及人员聚集场所的建筑安全隐患依法依规整改。
2、对未批先建、未验先用、无资质设计施工、擅自改变功能布局、违法改扩建以及擅自开挖地下空间等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行为,乡国土资源所要予以制止,依法严肃查处,做到“零容忍”。
3、发现在建工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责令停止施工,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经建设、监理单位复查合格,报项目安全监督机构核查后方可恢复施工;存在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手续,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和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行为,各行业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由政府乡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全乡违法违规建设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村委会、乡直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扛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摸排。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村委会、乡直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推动建筑物所有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要加强对建筑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督促各方认真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特别是强化建设单位全过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督促既有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人和在建建筑参建各方按照本次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三)加强舆论引导。各村要利用村组微信群,开群众会等方式,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加强正向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监督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信息报送。排查整治期间,各村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做好数据汇总和台账建立,于每月30日前将本月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乡政务大厅(住建窗口),2021年3月30日前报送人员聚集场所和在建房屋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各村委会要严格把关,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上报排查结果,确保清查治全面深入、排查数据准确完整。
附件:1、天池乡违法违规建设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环县违法违规建设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登记表
3、环县违法违规建设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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