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x-2021-0004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4-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生态环境 |
天池乡2021年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
天池乡2021年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切实做好我乡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省、市、县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依据《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特制定如下责任书,望各村签订后严格遵照执行。
1、各村要以公益岗位人员为主体,成立村级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在村级公益设施共管共享理事会领导下,开展村级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监督工作,设立相关办公室,配备必要的垃圾清扫设备,签订垃圾运输车辆租用协议,为保洁员购买意外保险,建立工作制度。
2、各村要为保洁人员划分明确的责任区域,制定考勤考核方案,并制作安装环境卫生公示牌,保洁人员要定期定时上岗,监督农户做到“六净六顺”,保持村容村貌整洁有序,无乱设摊点、乱搭乱建、乱贴乱放等行为。各村每年至少召开4次以上环保大会,并随时做好环境保护宣传,让所有农户知道,垃圾做到“农户分类,村组收集,县乡运转,片区处理”的机制。
3、各村在主干道、公共巷道两侧的单位、住户和经营户,按照界定位置,实行门前“三包六净”责任制,并将签订好的责任书悬挂上墙。
4、要督促农户自觉保持乡村环境卫生整洁,妥善规范处理门前“三堆”。要做到垃圾分类处置(建筑垃圾填坑铺路,能沃肥的沃肥回田,能卖钱的交垃圾收购点,其他垃圾投放垃圾筒(箱)内,待筒(箱)满后,打电话叫垃圾收集人员拉走。农户要充分发挥投放的垃圾筒(箱)作用,不得随意损毁,逐户签订《天池乡环境卫生管理告知书》,并张贴上墙。
5、各村村内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应保持整洁、完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公共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公共厕所要有专人管护清洁,随时保持厕所内坑池净、地面净、墙壁净、门窗净,有照明;厕所外周围环境整洁,有标志牌。
6、加快村级生活垃圾收集及处置设施建设力度,每村至少确定1名垃圾收集转运人员,定期上门收集农户家中垃圾,并拉运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箱内。
7、各村要组织力量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明确排污口名称、数量、位置、整治情况及污水排放去向,编制入河排污口信息清单。根据排污口污水排放情况,对排污口上游村组、居民点、餐饮单位等逐一进行排查,追溯污染源头,确定重点污染源,按照“一源一策”要求,抓紧制定污染源、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对餐厨垃圾、泔水等进行统一收集,推进资源化利用,禁止随意倾倒或偷排。
8、村级河长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辖区内河流巡河及排污管理工作,每月巡河不少于2次。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面源污染防治,加强河流沿岸农业生产管理,严禁在河道保护范围内非法采砂、开垦种地和违规进行工程项目建设。
9、加快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合作社)雨污分流及配套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畜禽粪便要隔离堆放,用净土覆盖,并用棚膜包裹严实,防蝇防臭,堆满后及时回田沃肥。尿液污水要挖坑收集,坑底铺设棚膜防渗。持续开展禁养区畜禽养殖排查整治,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对污防设施配备不到位、运行管理缺失、存在污染隐患和群众信访投诉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合作社)限期整改治理,坚决禁止粪便污水直排。
10、要切实推进污水分类处置工作。日常洗菜等无污染水及部分可沃肥的人畜尿液,可采取灌溉、浇地等回田措施;洗脸、洗衣、洗澡等含有化学物质污水,农户要自行设置污水收集池(罐),易地搬迁点、街道等人口集中污水量大的场所,设置污水收集罐(池),各村按照实际产生情况,定期指派污水拉运车辆收集,并拉运至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11、乡环境保护办要监督天池乡污水处理场污水处理数量及质量,严防污水直排。
12、要加强对垃圾焚烧的严管严罚,严禁秸秆焚烧、严禁在露天场所、垃圾收集容器和保洁过程中焚烧垃圾、沥青、橡胶、塑料、皮草、落叶等产生有害气体和烟尘污染的废弃物,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制止各类垃圾焚烧行为。加大对本村砖厂等企业的环境保护监管力度。
13、涉油村组要加强对石油建设区域的环境保护管理,严防发生漏油、焚烧、排污,严禁乱扔垃圾,随时保持厂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并禁止车辆带泥驶入硬化路等突出环境问题发生。
14、进一步规范煤炭销售管理,严禁无经营许可证、无环保设施、无储煤场地等销售行为,督促有意愿经营商户做好规范化销售网点建设。
15、切实督促护林员、草管员履行封山禁牧工作责任,严防各类非法放牧禁区生火、毁林开荒、采矿伐木等破坏生态环境现象发生。
16、各村要依据本村实际,以组为单位每月确定一天为环境卫生日,组织本组群众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开展评优曝劣活动,要在村内明显位置设置卫生红黑榜,设立卫生等级动态管理一览表,设置A、B、C三个等级(最清洁户、清洁户、不清洁户),公示单位及农户卫生每月达标情况。村上要完善运转好各项环保业务资料。
17、对于各级督查反馈的环境卫生问题,各村要及时整改销号,并第一时间上报整改结果,并做到引以为戒,对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村,要接受一定的处罚。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乡村各一份,因人员发生变动的,由接替者履行责任书相关责任,不再重新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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