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wj-2025-0001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2-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环县水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环县水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5年2月10日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5年环县水务局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环县水务局主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县关于水利工作的各项措施,研究制定全县水利发展的规划及总体思路,加大水利改革发展,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主要河道和重点城防得到全面治理,负责抗旱防汛工程建设及管理,案件查处,成果管护,“两费”收缴。
二、机构设置
环县水务局是行政单位,隶属县政府管理,内设办公室、规划计划股、建设管理股、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股、河湖管理股、灾害防御股、农村人饮管理办公室,7个股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总收入预算为4951.4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44.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541.8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565.21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4951.49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了15671.68万元,减少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水利项目投资减少。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17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41.55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397.07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54.29万元。
6、农林水支出4195.4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44.4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844.4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74.68万元,增加2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调入人员。
(二)项目支出
2025年项目支出4107.02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4870.8万元,减少7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的投资减少。
1、保障运转经费5个,主要是:①农村供水补贴经费②人饮工程维修养护经费③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经费④防汛抗旱经费⑤水资源费。
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3个,主要是:①环县安山川合道治理工程②环县水利防灾救灾项目③城北九年制学校护岸工程。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不涉及因公出国(境)和公务接待。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不涉及公车购置及车辆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执行零接待政策,发生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
4.培训费0万元。
5.会议费0万元。
6.机关运行经费86.74万元,比2024年预算70.72万元增加16.02万元,上浮18%,公用经费预算安排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41.81万元,2025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41.81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部门只有水资源费收入,2025年计划征收 5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底,我局资产总额为687.9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638.79万元,无形资产49.15万元,固定资产较上年无变化。
(四) 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5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主要是:①2025年农村供水经费②饮工程维修养护经费③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经费④防汛抗旱经费⑤水资源费⑥环县安山川合道治理工程⑦环县水利防灾救灾项目⑧城北九年制学校护岸工程⑨省级财政水利建设基金。涉及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44.47万元,占本级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100%。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环县水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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