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wj-2021-00001 | 发布机构: | 环县水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1-01-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水函〔2021〕1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报送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场窖 小电井建设需求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成果,核实2021年项目库场窖小电井工程处数和投资计划,请你乡镇对照2020年11月份上报的项目库核实建设对象和建设内容,于1月8日前上报建设花名表及汇总表。2021年场窖小电井建设主要对象为:1、外出返乡无设施的;2、家庭人员增加导致水量不够的;3、发展产业挤占人饮用水的,其中发展产业用水建设为待定项目,根据资金分配情况而定。对近5年重复享受的农户原则上不予安排,确因特殊情况导致饮水不稳定,乡镇加注意见,县乡村三级核实后通过其他资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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