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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二十九项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8-08 00:00:00 【字体: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庆办字20188庆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庆办字201824要求,现对完成整改、拟申请销号的二十九项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问题名称60个生产建设项目未履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

责任单位环县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日常监管,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水保方案编报审批工作,明确单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水保主体责任,确保生态保护等措施落实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1.按照《庆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我县第一时间对通知内容进行了传达学习,县委、县政府先后2次召开了全县贯彻落实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会、全县保障省级环保专项督察工作会议,联合印发了《环县贯彻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意见整改方案》,对整改工作做出详细部署;主要领导先后2次作出重要批示,县水保局组织骨干力量驻场整改,专案专办;县政府分管领导深入现场督导调研,协调推进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水土保持治理措施落实等工作;注重宣传引导,环县电视台开设专栏对督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30余篇。

2.根据摸排情况,采取“一事一策”方式落实整改。对60个生产建设项目依法依规作出处理,该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限期编报并完成审批工作,该销号的一律销号。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工作。进一步明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工作的政府主体责任和水保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厘清了责任分工,完善了责任体系。同时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通过严控、严管、严防,加大对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体系。

4.目前,60个生产建设项目未履行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工作已全部落实整改到位,具体情况如下:

1)4个项目销号处理。其中销号处理已终止的项目3个,分别为环县环城镇城东沟砖瓦厂、环县鸿福砖瓦厂、环县木钵镇关营村砖瓦厂;销号处理未开工的项目1个,即庆阳天源肉羊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

21个项目问责处理。环县南街加油站建设项目已竣工但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经现场调研确认,未造成水土流失。特责令建设单位向县水保局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3)其余55个项目全部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手续。

现将以上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环县人民政府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08092018年0815日,共7天。

受理部门:环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4-4421311    0934-4421707(传真)

联系地址:环县翼龙路27

     

            

                                        环县人民政府

                                         2018年08月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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