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w-2025-0001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3-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计划
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有关乡镇:
《环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十九届县政府5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8日
环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计划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4〕390号)精神,根据省商务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商务财务发〔2024〕23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商务部《乡镇集贸市场(大集)改造升级清单》的有关要求,对乡镇集贸市场进行全面摸底,按照程序筛选项目,确定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目标:通过支持乡镇集贸市场水、电、暖、通讯、仓储、停车场等场地建设,设立功能分区和间隔距离,鼓励设立农民自产自销专区,完善交易设施等,明确乡镇集贸市场(大集)的功能定位,打造具有一定消费规模、民俗文化特点,当地居民在集贸市场(大集)购物占比较高,农特产品销售规模较大且交通便利的商旅文娱购一体化的特色乡镇集贸市场。
二、重点任务
改造升级木钵镇集贸市场(大集),新建曲子镇、山城乡集贸市场(大集),结合三个乡镇的市场实际,通过对地面、顶棚、墙壁等基础设施,排水、供电照明等公用设施,厕所、垃圾处理等卫生设施,消防、安全监控设施,物流仓储设施等的建设、改造升级,将乡镇集贸市场打造成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购物方便、群众满意、农村居民日常消费和社交的重要场所。
1.木钵镇集贸市场(大集)升级改造
投资规模:计划总投资95万元,中央资金奖补35万元。
项目内容:木钵镇集贸市场(大集)升级改造,顶棚续建,墙壁建设,摊位升级改造,配套照明、安全监控、仓储等设施。
2.项目名称:曲子镇新建集贸市场(大集)
投资规模:计划总投资102万元,中央资金奖补40万元。
项目内容:曲子镇新建集贸市场(大集),硬化场地1510平方米,地面、顶棚、墙壁等基础设施,排水、供电、照明等公用设施、卫生、消防设施建设。
3.项目名称:山城乡新建集贸市场(大集)
投资规模:计划总投资90万元,中央资金奖补35万元。
项目内容:山城乡新建集贸市场(大集),硬化面积1810平方米,顶棚、墙壁等基础设施,排水、供电、照明等公用设施、卫生、消防设施,1000平方米小型冷链仓储设施。
以上乡镇集贸市场升级改造计划总投资287万元,中央资金奖补110万元。
三、项目管理
(一)项目遴选过程。按照商务部《乡镇集贸市场(大集)改造升级清单》,根据《甘肃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甘肃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中央资金省对下转移支付因素法分配办法(试行)》,按照因素法(工作基础权重25%,发展指标权重25%,绩效考核权重20%,人口和乡镇数量权重30%,政策性因素国家乡村振兴县帮扶县倾斜50万元、省级乡村振兴帮扶县倾斜30万元)切块下达,支持我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110万元。根据因素法县商务局拟定木钵镇、曲子镇、山城乡三个乡镇集贸市场为升级改造项目,并提交县政府最终确定。
(二)项目考核安排。项目将通过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整改、验收工作,计划于2025年8月底以前,对实施项目进行督查,现场查验项目进展,对已完成的项目进行评价、验收。
(三)项目资金使用。中央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3〕9号)和《关于印发<甘肃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甘商务流通发〔2022〕347号)、《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甘商务流通发〔2024〕121号)及有关业务工作通知要求,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奖补比例不超过重点建设内容投资额的50%),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资金使用和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绩效目标随资金同步下达。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征地拆迁、购买流量,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款、赞助、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
(四)项目监督管理。乡镇集贸市场升级(改造)资金管理、项目管理、日常监督、验收、协调机制等,参照《关于印发(环县县域商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环商领办发〔2023〕2号)、《环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环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管理办法》、《环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验收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
四、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部门联动、协同推进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切实加强规划的组织实施。县商务局要履行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整合和优化商贸流通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建设的规划和政策的合理利用。完善重大项目落地协同推进机制,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实行领导负责制,明确部门责任、任务分工。
(二)强化项目管理。项目建设关联乡镇,要把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作为重要任务,统筹用好中央财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严格组织实施、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加强项目管理,明确项目验收主体、要件和验收流程等,加强资产监督管理,明确资产权属和管护主体责任,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强化监督监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项目支持方向与建设内容,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推荐、审核、验收、绩效评价等各环节的工作,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的指导,必要时可引入审计、监理咨询等第三方机构,规范决策过程,加强资金和项目审核,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按照有关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按期保质完成项目建设。同时对项目建设中的环保、安全问题进行科学引导,提高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附件:
1.环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2.2025年中央财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计划项目清单
3.乡镇集贸市场(大集)改造升级清单
附件1
环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及职责
一、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杨添翼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刘 博 县委常委、副县长
程水银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成 员:李海德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赵兴彦 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韩 昆 县商务局局长
慕学龙 县财政局局长
敬喜锋 县审计局局长
张立果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尚红锁 县人社局局长
常生锋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梁清君 县交运局局长
王治锋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鲜明 县文旅局局长
文 璟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张宏鹏 曲子镇镇长
张彬彬 木钵镇镇长
拓 娟 山城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韩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如有变化,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工作职责
县商务局:负责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组各项工作,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推进合作项目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与各相关部门的联络,起草相关文件、制度、政策和会议纪要等;督促各相关部门及时落实项目落地的相关工作;围绕拓展战略合作内容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县融媒体中心:围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大力营造公平营商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
县人社局:向上争取县域商业建设培训项目,提供培训场地,做好培训期间硬件设施保障工作,培训更多物流管理人才;保障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物流配送网点人才输送和储备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引导农民调整种、养殖结构,提供科学种植养殖方案,从源头上抓好农畜产品的种、养殖管理;发挥监管职能,做好农产品、畜牧产品优质保障工作,为环县特色农畜产品上行开辟绿色通道。
县财政局:为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建立健全日常资金监管机制,强化项目遴选、企业招标、项目验收等过程监督管理。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消费者消费纠纷、举报投诉处理等相关事宜。
县纪委监委:负责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监督。
县审计局:负责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监督审计。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中集贸市场(大集)选址、审批等相关事宜。
相关乡镇:负责配合做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中集贸市场(大集)选点、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推广等方面工作。
附件2
2025年中央财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计划项目清单
年度 | 项 目位 | 项 目 名 称 | 建设类 型 | 总投资额(万元) | 奖补金额(万元) | 建设内容 | 建 设周 期 | 实现功能 |
2025 | 木钵镇 | 乡镇集贸市场(大集)升级改造 | 升级改造 | 95 | 35 | 木钵镇集贸市场(大集)升级改造,顶棚续建,墙壁建设,摊位升级改造,配套照明、安全监控、仓储等设施。 | 1年 | 将乡镇集贸市场打造成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购物方便、群众满意、农村居民日常消费和社交的重要场所。 |
2025 | 曲子镇 | 乡镇集贸市场(大集)升级改造 | 新建 | 102 | 40 | 曲子镇新建集贸市场(大集),硬化场地,顶棚、墙壁基础设施,排水、供电、照明等公用设施、卫生、消防设施建设。 | 1年 | 将乡镇集贸市场打造成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购物方便、群众满意、农村居民日常消费和社交的重要场所。 |
2025 | 山城乡 | 乡镇集贸市场(大集)升级改造 | 新建 | 90 | 35 | 山城乡新建集贸市场(大集),硬化地面,顶棚、墙壁基础设施,排水、供电、照明等公用设施、卫生、消防设施,小型冷链仓储设施。 | 1年 | 将乡镇集贸市场打造成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购物方便、群众满意、农村居民日常消费和社交的重要场所。 |
附件3
乡镇集贸市场(大集)改造升级清单
一、改造升级乡镇集贸市场(大集)的选择条件
1.当地有一定消费需求。
2.人口具有一定规模、且交通便利。
3.具有一定民俗文化特点。
4.当地居民在乡镇集贸市场(大集)购物占比较高,农特产品销售规模较大。
二、占道经营的市场(大集)尽量向固定场所改造。如固定场所改造困难,可配备移动售卖车或可移动的摊位,但要合理划分位置,保证交通等安全。
三、露天市场(大集)尽量配置顶棚,保证雨天等可以正常交易。
四、乡镇集贸市场(大集)一般需建设改造设施
1.地面、顶棚、墙壁等基础设施。
2.排水、供电、照明、停车场等公用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通信系统。
3.厕所、垃圾处理、冲洗消毒等卫生设施。
4.便民药箱等医疗救护设施。
5.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安置安全监控系统。
6.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配置物流仓储设施,包括冷藏、冷冻、常温、分拣等设备。
7.有条件的地方配置检验检测、电子结算等服务设施设备。
五、按照生鲜、加工、干货、日用品等商品种类科学划分功能区,合理设置摊位。
六、根据当地的民族、地域、文化等特点,明确乡镇集贸市场(大集)的功能定位,打造商旅文娱购一体化的特色集市。
七、有条件的地方可由当地乡镇政府作为主体,统筹使用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等财政资金,支持开展项目建设。
八、制定市场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规范市场秩序,加强日常监管。制定应急管理预案,应对市场纠纷、安全事件等情况。
九、鼓励市场开办或运营方建立统计制度,对市场日常交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电子商务、直播带货等,发展新业态,变“流量”为“销量”。
十一、针对当地的农特产品,在市场设置自产自销交易区,促进农民增收。
十二、鼓励探索通过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对传统乡镇集贸市场(大集)进行升级改造,运用信息化系统,采集交易数据,实时发布检测信息、价格信息、供销信息等数据,实现“价公示、可追溯、连成网”三大功能,全面提升市场的经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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