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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w-2023-0002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7-10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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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商务局 关于征集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的通告

时间:2023-07-10 【字体:

    为深入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根据《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甘商务流通发〔2022〕113号)等文件精神,现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征集2023年在建、建成、新开工的商贸流通类项目。对照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内容,项目建设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实施主体必须是在本县注册登记,投资参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的企业,投资建设内容要符合支持方向。重点是乡镇商贸中心、商贸物流配送、农村集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

  (二)企业申报投资建设的项目,建设周期应在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内开始实施且竣工投入运营。申报项目必须保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三) 项目申报企业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中央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商业网点改造、设施更新、服务功能提升;已获得过财政同类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村级便民商店、土建、租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运营经费、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人员经费、工作经费等不列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范围。

  二、支持内容

  财政资金重点聚焦县域商业体系中的市场缺位和薄弱环节,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带动县域商业整体提升。主要支持以下方向(详见附件1):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功能。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三、征集时间

  2023年710日至2023年720日,逾期不接收。

  四、材料投递事宜

  (一)接收时间:工作日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工作日之外可发到电子邮箱。

(二)接收地点:环县商务局规划建设股。

五、需提交资料

  有申报意向的企业,严格按照附件2、3的资料要求向县商务局提交纸质版材料3份,电子版1份。

  联 人:苏建军

  联系方式:15569721156

电子邮箱:504458126@qq.com

 

附件1.中央财政资金主要支持方向

2.环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表

3.申报项目资料内容

附件1中央财政资金主要支持方向(1).docx

附件3申报项目资料内容(1).docx

附件2环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表(1).doc



 

  

 

环县商务局

                            2023年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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