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sw-2025-00021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09-19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双随机抽查情况 |
关于开展2025年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联合检查的公告
环县商务局
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
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5年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联合检查的公告
按照《关于转发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通知》(环市监联办发〔2025〕1号)要求,县商务局将依法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联合检查,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划名称
2025年环县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时间
2025年9月22日至10月31日。
三、抽查范围
全县2户报废机动车企业全部抽查。
四、抽查比例
按照《关于转发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通知》(环市监联办发〔2025〕1号)要求,该计划抽查比例为:100%。
五、抽查名单
通过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监管子系统,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2户(抽查单位名单详见附件)。
六、抽查事项清单
1.环县商务局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行政检查。
2.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场主体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3.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的检查;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各检查对象要对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本次抽查内容,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如在抽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违规经营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各执法人员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对照抽查事项清单,认真开展监督抽查,依法及时公开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欢迎广大群众对此次双随机抽查进行监督,如发现监管行为弄虚作假、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请及时向县商务局反应。
附件:2025年环县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联合检查名单
环县商务局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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