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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cjgj-2023-0006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5-0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预算决算

环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3-02-22 【字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环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为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的二级部门,主要负责辖区内食品检验、复检、委托检验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承担食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食品药品快速检测工作;综合协调全县食品检验检测工作等多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环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内设综合办公室、业务室、微生物检验室和理化检验室四个科室。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单位收支为环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预算收入348.0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8.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6.39万元,增加4.7%,主要原因是增加2023年职工住房公积金预算和职工工资增加。

图 1、收入预算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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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348.0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2年预算增加16.39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增加2023年职工住房公积金预算和职工工资增加。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8.7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5.5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7.69万元。

图2、支出预算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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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8.0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66.0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6.07万元,上升22.45%,中心人员增加,相对应公用经费、“五险一金”、工资等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81.9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9.68万元,下降10.8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域食品委托检测工作经费减少。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2.保障运转经费6个,主要是:实验室运转费、食品安全县级抽检工作专项、委托检测及日常筹建费(农产品)、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费、实验室及办公用房装修、农产品检测实验室项目。

、单位 “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0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万元),与上年持平。

4.培训费0 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万元

5.会议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2.3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31万元,增加10.5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工作人员增加,相对公用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环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固定资产原值931.87万元。其中:办公及实验用房1033.44平方米,价值426.7万元。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1辆,价值64.8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215.98万元。2023年度中心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15万元,主要为实验检测设备。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 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 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1.重点项目名称:国家食品安全县级抽检工作专项

2.项目实施主体:环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实施周期及计划:根据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环县食品安全抽检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下达2023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任务1110批次。

4.年度预算安排:50万元

5.项目概括:2023年度下达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任务1110批次。

6.项目总目标: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目的是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的基础性工作,是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实现科学监管的重要手段。

7.项目立项依据: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不得免检。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支付相关费用;不得向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取检验费和其他费用。

8.项目绩效:按时完成下达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110批次(含餐饮具60批次)检测任务,其中使用农产品240批次,并按要求及时完成数据上报。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向县财政局上报本单位5个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2.2022年绩效评价管理:我单位实现了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二)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财政支出181.9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 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 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 (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及其他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科学技术支出(类):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2、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23、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24、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25、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26、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7、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28、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29、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3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

3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3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3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 费等支出。

3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3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3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3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 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5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5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务补贴等补贴。

5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5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 助支出。

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5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款):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60、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61、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62、资本性支出(类)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款):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购置、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63、其他支出(类):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科目的其他支出。

6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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