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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cjgj-2022-0002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7-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预算决算

环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2-07-08 【字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环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为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的二级部门,主要负责辖区内食品检验、复检、委托检验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承担食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食品药品快速检测工作;综合协调全县食品检验检测工作等多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环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内设综合办公室、业务室、微生物检验室和理化检验室四个科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如下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331.6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0.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1.61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8.27万元,减少5.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拖欠实验室及办公用房装修资金及(暂付)设备购置经费预算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331.6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44.18万元,增长15.3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食品委托检测及日常抽检数量增加。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7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8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0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30.0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3.72万元,上升10.55 %,中心人员增加,相对应工资等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7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0万元,下降17.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拖欠实验室及办公用房装修资金及(暂付)设备购置经费预算减少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2.保障运转经费5个,主要是:实验室运转费、食品安全县级抽检工作专项、委托检测及日常筹建费(农产品)、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费实验室及办公用房装修

3.其他项目0个。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68万元,上升76.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

4.培训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5.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6.机关运行经费11.0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7万元,下降25.0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本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度本中心无政府采购。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末固定资产原值876.56万元。其中:办公及实验用房1033.44平方米,价值426.7万元。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1辆,价值64.8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190.35万元。2022年度中心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15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空调、试验检测设备等。

(五)重点项目情况

1.重点项目名称:食品安全县级抽检工作专项

2.项目实施主体:环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实施周期及计划:根据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环县食品安全抽检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下达2022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任务925批次

4.年度预算安排:50万元

5.项目概括:2022年度下达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任务925批次

6.项目总目标: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目的是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的基础性工作,是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实现科学监管的重要手段

7.项目立项依据: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不得免检。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支付相关费用;不得向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取检验费和其他费用。

8.项目绩效:按时完成下达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专项抽检(包括餐饮具、流通食品)三类925批次检测任务,并按要求及时完成数据上报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向县财政局上报本单位5个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2.2021年绩效评价管理:我单位实现了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财政支出1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涉及财政支出17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省财政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财政厅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检测中心预算公开(1).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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