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cjgj-2023-0010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6-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二检查组督查环县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管工作
6月13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二检查组对我县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管事项开展督查指导。 
检查组先后深入我县甘肃东方百佳商贸有限公司环县店、环县春梅化妆品经销店、环县广澳日化店、环县绣美美容店、环县百纳迪美容美发店和爱亲母婴生活馆等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督导检查,通过实地抽查产品、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重点对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化妆品、儿童化妆品进行抽查检查,主要督查化妆品经营户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监管环节开展检查情况,查看化妆品经营单位索取供货方资质票据、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是否索要齐全;查看经营者进货查验记录是否完整;查看经营的化妆品包装标签是否符合要求;查看使用单位是否按照化妆品说明书要求使用化妆品;查看是否有经营过期或经营明令禁止销售的化妆品行为;了解是否存在配制化妆品行为。检查“化妆品监管”APP推广应用覆盖率,调研了解《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及培训情况和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情况。 
检查组认为,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化妆品监管工作,工作部署周密,执法人员责任意识强,化妆品“
安全用妆,共治共享
”宣传氛围浓厚,化妆品“电子购销台账”建立比较完善,供货方资质分类管理精细。
检查组建议,一要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着力解决监管人员不足问题;二要提高服务意识加强对监管对象的业务培训,提升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意识,持续规范行业经营秩序;三要加大用妆知识宣传力度,提升公众对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的认知水平。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