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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cjgj-2023-0001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12-1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通知公告

全国安全用药月科普——过期药品怎么办?

时间:2022-12-12 【字体:

    现在,许多人都有在家备药的习惯,比如感冒药、胃药等。有老年人的家庭更容易出现备药的情况。有时我们看病配药,药没吃完病已经痊愈,剩下的药品存放在家中以备不时之需。随着家庭药品储存的增加,如果没有定期清理或储存不当,很多药品在不经意间过期或者变质,直到需要派上用场的时候才发现,若继续服用,不但起不到治疗疾病的作用,还有可能会延误病情,甚至造成新的危害。过期药品是指: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有效期指药品在一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其质量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过期药品属于劣药的范畴。药物一旦过期,不仅丧失了原有的治病功效,甚至还可能危害健康。

    药品一旦超过有效期,其性能、性状、药效会发生改变,典型的有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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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期药品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用药安全、环境污染等社会问题。如果是随意丢弃,容易被不法商贩重新包装重复销售、儿童捡食引起药物中毒等恶性后果。因此,必须妥善处理家庭过期药品!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的公益活动,在县城和各乡镇设立37家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单位。请广大群众将过期药品交往回收点,县市场监管局进行无害化处理后集中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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