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cjgj-2022-0003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8-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两家药品零售企业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因环县仁爱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兰州惠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县曲子店处方药“买二送一”行为违反相关规定,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立案处罚,现将主要案件信息公示如下:
案件一
2022年7月25日,本局执法人员在环县仁爱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药店销售处方药氨酚曲马多片时未凭处方销售,当事人涉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该案件于2022年7月26日予以立案。经查,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涉嫌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处1000元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执法公示的相关规定对本次行政处罚向社会公示。
案件二
2022年7月25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兰州惠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县曲子店涉销售处方药赠送处方药,该案件于2022年7月26日予以立案。经查,当事人销售药品赠处方药的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处3038元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执法公示的相关规定对本次行政处罚向社会公示。
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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