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cjgj-2022-0002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7-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庆阳养心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恬苑店和环县中医医院行政案件处罚结果公示
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两品一械”专项检查行动,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最近办理两起典型案件,共计罚没金额45000元,现将案件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案件一
2022年3月24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庆阳养心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恬苑店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药店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注射器,当事人涉嫌未经许可经营三类医疗器械,该案件于2022年3月30日予以立案。经查,当事人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注射器182支;2.没收违法所得17元;3.罚款人民币15000元整(壹万伍仟元整)。
根据行政执法公示的相关规定对本次行政处罚向社会公示。
案件二
2022年5月10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环县中医医院检验科涉嫌使用过期促甲状腺激素校准品等七种医疗器械,该案件于2022年5月15日予以立案。经查,当事人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过期医疗器械8盒;2.罚款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整)。
根据行政执法公示的相关规定对本次行政处罚向社会公示。
环县市场监督管理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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