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cjgj-2021-0001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9-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拟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听证告知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环县木钵鑫源纺织有限公司、环县硕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环县诚鑫石料有限公司、环县富鑫针织品有限公司、广东尚景捷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环县洪德镇分公司、广东尚景捷讯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环县洪德镇分公司、环县建荣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环县龙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8户企业,涉嫌开业后连续停业六个月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开业后连续停业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上述8户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经查:环县永军种植专业合作社涉嫌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构成连续两年未开展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拟对其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本公告所列企业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公告所列企业自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龚波
联系电话:0934-4429051
联系地址:环县环城镇翼龙路9号
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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