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j-2019-00020 | 发布机构: | 市监局 |
生效日期: | 2019-05-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致广大经营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封信
各经营者:
你们好!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 、省委、省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共建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及时扫除影响正常运行的黑恶势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欢迎广大经营者提供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广大经营者要坚决抵制黑恶团伙,不参与、不支持、不组织、不包庇、不纵容黑恶势,自觉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坚决拒绝黑恶势力进企业,主动接受行业监督,积极配合行业整治,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共建安全和谐的经营环境和消费环境。
若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发现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的行霸、市霸;组织策划并利用黑恶手段等进行恐吓、威胁强迫他人参传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强制交易、垄断经营、滥收费用,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非法添加、生产销售危害人身生命安全、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药品等涉黑涉恶违法经营行为,利用黑恶势力打击报复举报(投诉)人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为黑恶势力、宗教势力、邪教势力、封建残余势力充当“保护伞”等行为的,请广大经营者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2315
举报地址: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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