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工商局开展流通领域煤炭 质量抽检工作
为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控工作,环县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从五方面入手,全力管控流通领域煤炭质量。
一是把好煤炭市场准入关。按照县政府关于建设优质煤炭配送网络的要求,凡申请从事煤炭经营的市场主体,都必须在“场地规划、用地性质、环保措施”三方面取得乡镇、国土和环保等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注册登记。今年1月份至今,煤炭经营户新增4.2%,净增4户。
二是规范主体资格,建立监管台账。按照省、市、县有关大气污染防控要求做好煤炭经营户日常监管工作,县局组织各工商所(分局)每月开展一次煤炭经营户专项清查整治行动,先后共取缔和关闭无照零散销售煤炭经营户12家,通过专项整治及时掌握煤炭市场动态情况,建立台账,做到辖区煤炭经营户底数清,经营情况明。
三是强化主体责任,建立经营台账。为严格规范煤炭经营户的日常经营行为,确保销售的煤炭质量合格,我们指导并督促建立了统一、规范的经营台账。具体要求为:建立两个台账盒,一盒收集煤质检测报告单、一盒收集进销煤票据,报告单及票据按照经营发生的时间顺序分别装订或粘贴在A4纸上,装入统一规范的档案盒内,且保存两年以上,以便随时查阅煤炭经营活动及煤质质量状况。
四是打击违法经营,保护合法经营。严厉打击销售劣质及不符合煤炭质量管控要求的经营行为及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行为。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2户无照经营户和质检局移交的2户销售不合格煤炭经营户分别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处理,没收违法所得900元,罚款2985元。
五是开展抽样检验,提升煤炭质量。县局制定了2018年流通领域煤炭抽检计划,拟定全年抽检51批次,并委托庆阳国能检测有限公司对我县流通领域煤炭质量分四季度进行随机抽样检验,现已完成前两季度的抽检工作,共抽检煤炭25个批次,对检测出质量不合格煤炭的2户经营户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抽检现场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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