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bj-2023-0002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6-0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水保发〔2023〕26号 | 所属主题: | 生态治理 |
关于对环县城北新区九年制学校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环县安广城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呈报的《环县城北新区九年制学校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我局组织专家评审,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技术审查意见,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环县城北新区九年制学校项目位于环县县城北区东部,富强大道东侧、诚信路南侧、西川路北侧,地理坐标为:107°16′42″-107°16′58,北纬36°34′59″-36°35′12″。本项目总用地面积8.5086 hm2(约127.63亩),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校园建设内容包括:小学部教学楼、中学部教学楼、行政办公楼(含400人报告厅)、学生宿舍和地下室(人防及设备用房)、体育器材室、门房。二期校园建设内容包括图书馆、学生餐厅及风雨操场、400m环形跑道、室外总体工程等。挖填土(石)方总量为36.8598万m³,其中挖方量18.4299万m³,填方量18.4299万m3,调出方4.2496万m³,调入方4.2496万m³。挖土全部用于项目区内低洼处的回填。占地性质是项目设施用地。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8.5086hm2,工程估算总投资19663.7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6837.22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2828.0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1.91万元。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2526.96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663.08t。其中,建设期新增水土流失量1595.36t,占95.93%,说明建设期是水土流失重点时段。因此,后续工程应将项目建设期作为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时段,尽可能缩短施工期。
计划工期36个月,2022年7月开始施工,2025年6月底建成。
二、工程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内容。
(四)基本同意该方案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防治措施。
鉴于工程涉及黄河多沙粗沙国家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结果。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二)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按照方案落实资金,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切实落实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四)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五)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若需做出重大变更的,必须报我局审批。
四、水保设施验收报备工作
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工程在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验并向我局报备。
环县水土保持管理局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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