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bj-2021-0002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2-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生态治理 |
市政府对环县2021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进行考核
12月20日,市政府组织市水保、发改、财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7部门人员,对环县2021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进行考核。
此次考核在县区完成自查评价的基础上,通过查阅资料和分部门质询的方式进行。当天上午,考核组在水保局二楼对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畜牧、水保、生态环境五部门的梯田、造林、种草等治理面积进行了复核,市对口部门与县级部门负责人就投资计划、方案批复、招标实施、自查验收、群众评价等内容,查阅相关佐证资料,对存疑问题现场进行督促整改。下午,考核组在水务局召开座谈会,听取环县2021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汇报后,就资料查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各部门生态建设情况进行质询,通过现场问答督促各部门进一步完善资料。考核组认为:环县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大治理大保护”指示精神,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建立了系统完整的综合防治体系,同时,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及时,重点工程项目管理运行规范,项目定位准确,各部门综合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47.42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154.53万吨,建设和治理任务达标。
最后,县委副书记杨添翼同志做了表态发言,承诺将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融合到乡村振兴工作中,筹划成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联席机制,有效推动部门间的协作,力争“十四五”期末我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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