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bj-2021-0000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0-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水保发〔2021〕09号 | 所属主题: | 生态治理 |
关于对环县赫老庄至杨李塬等3条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环县公路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呈报环县赫老庄至杨李塬等3条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并申请批复的报告”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环县赫老庄至杨李塬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工程总占地面积87亩(5.8hm2),其中道路用地4.9hm2,临时用地0.9hm2,占地类型为交通设施用地和耕地,水土保持工程估算总投资69.6万元,可能产生水土流失总量2009.5t,新增1248.3t,损毁水土保持设施面积1.78hm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5.8hm2,核定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为69.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6.85万元;环县合道镇何坪村马干梁村组道路通砂砾路工程总占地面积113.7亩(7.58hm2),其中道路用地6.38hm2,临时用地1.2hm2,占地类型为交通设施用地和耕地,水土保持工程估算总投资114.45万元,可能产生水土流失总量2653.98t,新增1638.67t,损毁水土保持设施面积2.32hm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7.58hm2,核定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为114.4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99万元;环县寺洼至牛寨柯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工程,总占地面积122.55亩(8.17hm2),其中道路用地7.27hm2,临时用地0.9hm2,占地类型为交通设施用地和耕地,水土保持工程估算总投资103.08万元,可能产生水土流失总量2738.1t,新增1738.48t,损毁水土保持设施面积2.65hm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8.17hm2,核定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为103.0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0.18万元。
二、方案编制依据充分,内容较为全面,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和防治责任范围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及分区防治措施可行,符合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三、同意对项目区的现状分析。项目区内植被稀少,水土流失严重。由于本工程建设有土方开挖,必然会破坏原有植被,使整个施工场地地表土裸露在外,若不采取及时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遇暴雨冲刷和大风吹蚀,将会产生较严重的水土流失。
四、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内容。
五、同意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确定。
六、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结果。
七、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1、按照方案落实资金,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切实落实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定期向县水保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3、工程竣工时,必须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并及时聘请相关单位进行水土保持设施工程验收,验收后及时将验收结论报水保局备案。
4、及时衔接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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