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rsj-2024-0011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9-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2023年度 环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部门决算
目录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环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主要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村干部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宣传、指导、培训和考核,参保人员的资格审核,基金的收缴和管理,个人账户的建立,养老金的核算及发放,业务档案归档管理,数据统计等工作。兼办代课人员工龄补助、乡村医生工龄补助、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代发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环县城乡居保局内设综合股、业务股、稽核股和财务股四个股室。综合股办理单位党务政务、文秘、信访等办公室日常业务,负责档案管理、政策宣传及驻村扶贫等工作;业务股负责做好各项业务的统计,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参保登记、关系转移、待遇发放、丧葬金的审核发放、参保关系注销、个人账户的清退、业务资料整理归档等业务)、社保扶贫等各项业务经办的指导、审核、统计等工作,以及“金保专网”信息系统的管理;稽核股负责待遇领取人员生物识别认证、基金重复领取的核查、比对及追缴;待遇领取的暂停、恢复等工作;并对各项业务经办工作实施内部监控;兼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业务工作;财务股负责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被征地农民预存账户管理、机关财务管理、后勤购置、车辆管理等工作,兼办村干部养老保险,以及代课教师、乡村医生养老补助、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的代发工作。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细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细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细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若上述某个表为空表,请在表中备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767.8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103.32万元,增长61.57%,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0767.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67.89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076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51万元,占1.83%;项目支出10570.39万元,占98.1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767.89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4103.32万元,增长61.57%。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67.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03.32万元,增长61.57%。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资金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67.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79.59万元,占99.18%;卫生健康支出76.25万元,占0.71%; 农林水支出2.00万元,占0.02%; 住房保障支出10.05万元,占0.09%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203.74万元,支出决算为1076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4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86.02万元,支出决算为1067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资金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6万元,支出决算为7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由原卫健部门列支的乡村工龄补助,转至本单位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36万元,支出决算为1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略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7.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7.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71万元,增长23.4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2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7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福利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 ,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万元,增长0.0%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3.4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费用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8万元,下降7.55%,主要原因是减少非必要开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19.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7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福利费增加 。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3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培训,没有产生培训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位日常公务经办。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若单位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请在此项下注明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若有附件,请插入附件。)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的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501.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整体自评报告(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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