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rsj-2024-0002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5-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政策,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专业技术人员中长期规划,组织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牵头组织对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考核。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全县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负责拟定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指导全县劳务输转工作、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指导实施;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及其他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做好职工退休、退职工作;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调查取证与上报工作。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和安全。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企、事业单位的工资及福利政策,组织实施工资调整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调控指导企业劳资双方的工资收入分配。
(七)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职称制度改革与深化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与协调工作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
(八)会同相关部门拟定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工作并组织实施,承担县政府管理一般干部行政职务的任免工作。
(九)组织实施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等级考核、认定工作;管理和监督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负责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受理人事、劳动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事、劳动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9个股室、部门,分别为:综合协调股、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就业促进股、社会保障股、环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环县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预算收入2612.20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2612.20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支出预算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5.6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8.66万元。
4.农林水支出41.2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24.2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12.20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542.72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7.39万元,减少6.45%,减少的主要原因上年度预算中包含在职人员年度奖金补发资金。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069.4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423.63万元,减少16.9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就业补助资金、深度贫困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生活补助预算支出资金减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4.培训费0万元。
5.会议费0万元。
6.机关运行经费35.0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6.85万元,下降7.8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公务费、福利费预算支出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计划。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072.27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1856.37万元,设备96.6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19.24万元,主要为办公家具、电脑、保险柜等办公设备。2023年度无购置固定资产计划。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3年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具体见附表。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省财政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财政厅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x
2. 环县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收支明细表(二下).xlsx
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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