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rsj-2023-0007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4-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2023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备案的公告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高质量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职业培训管理,促进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环人社通字〔2022〕5号)文件要求,按照“自主申报,严格审核,择优选取,统一公布”的原则,申请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的机构,须在2023年4月21日前向环县人社局提交申请资料,对所有资料和相关纸质现场进行查验,按程序审核并经公布后,方可按规定要求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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