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rsj-2022-0000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1-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决定
来源:人社部官网 网址链接: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xgfzjd/202201/t20220127_433801.html
(2021年12月2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6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予以废止。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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