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甘肃省环县人民政府网!今天是:

您的位置: 首页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rsj-2020-0004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06-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通知公告

环县人社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0-06-10 【字体:

环县人社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政策,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专业技术人员中长期规划,组织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牵头组织对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考核。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全县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负责拟定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指导全县劳务输转工作,承担城乡劳动者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指导实施;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及其他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做好职工退休、退职工作;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调查取证与上报工作。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和安全。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工资及福利政策,组织实施工资调整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调控指导企业劳资双方的工资收入分配。

(七)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职称制度改革与深化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与协调工作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

(八)负责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和城镇退伍军人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维稳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相关部门拟定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工作并组织实施,承担县政府管理一般干部行政职务的任免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等级考核、认定工作;管理和监督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统筹实施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负责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四)受理人事、劳动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事、劳动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内设机构6个股室(秘书股人事管理股、职称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劳动就业股、社会保障股),1个劳动监察大队,1个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1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1个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二)人员情况

2019年度,我局共有行政编制14名,参公事业编制9名,事业编制2名,后勤编制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业务人员28人,退休人员8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54246777.18元,其中:

1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7351682.04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503451.16元,下降3.1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2上年结转和结余6895095.14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54246777.18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47351682.04亿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503451.16,下降3.1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092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39182.04元。

    3医疗卫生支出支出117100元。

4住房保障支出234100元。

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88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351682.04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 4374100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96420元,增长9%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务晋升及职级并行工资的增加和人员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42977582.04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 1899871.16元,下降4.2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2020年的“三公”经费预算相较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无变化,均为0元; 2020年的公务用车运行费与2019年预算无变化,均为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2020年无非税收入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本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构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人社局2020年预算公开表.xlsx


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